为缓解企业垫资压力,增强企业参与积极性,按照6月16日全省“两新”工作专题会议精神,根据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做好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5年第469号)及《安康市商务局等5部门关于做好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工作的通知》(安商函〔2026〕9号)等要求,在保障资金安全情况下,拟对2026年1月1日-6月22日期间发生交易无退货的参与数码智能产品购新部分商家,累计核销补贴资金1万元(不含)以上的先期给予80%预拨付,第一次预拨付补贴金额后续上传审核资料未完成当时预拨付核销资金额度的此次暂不拨付,前序第二、三、四、五、六次拨付额为0元的或其累计审核通过补贴资金低的此次暂不拨付。在2026年年底清算时若预拨付资金大于参与商户上传审核通过补贴资料资金的,多余预拨付资金需及时退回。现拟对符合此次预拨条件的参与数码智能产品购新96家商家预拨补贴资金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6年6月26日—6月28日。
如有异议,请及时反映。
受理电话:0915-3212488
附件—安康市2026年依托云闪付平台参与数码智能产品购新活动商户资金补贴预拨付明细表(第七批).xlsx
安康市商务局
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