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安康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安康市妇幼保健院 安康市妇产医院母婴康复及医养结合中心装修工程进行了结算审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9年6月3日下达《关于安康市妇幼保健院二期项目(母婴康复及医养结合中心)初步设计的批复》(安发改社会〔2019〕316号)批复立项,该项目总建筑面积7974.87平方米,分地上六层,地下两层,设置床位40张,项目概算总投资为5961.09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地方政府公立医院专项收益债券4700万元,剩余资金单位自筹。
该项目于2021年9月14日经公开招投标,由陕西南枫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双方于2021年10月21日签订施工合同,工程实际于2021年12月9日开工建设,2022年6月15日竣工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2,385,014.94元。
(二)超批复概算编制预算。
(三)超合同工期。
(四)建成后返工造成建安成本增加27,976.23元。
三、审计处理及建议情况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做出相应处理。并提出以下建议:
(一)严格执行预算管理规定。按照项目批复做好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合理规划项目建设内容,从源头避免超投资风险。
(二)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程序及合同管理制度等,避免工期延误,确保项目建设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三)提高统筹谋划水平和质量。充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加强沟通协调,避免建成后返工导致损失浪费的现象,确保项目建设有效衔接、资金合理使用。
四、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
对多计工程价款问题,被审计单位已在工程结算审计中纠正;对其他问题和审计建议,被审计单位已修订相关管理办法及财务管理制度,并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在今后的项目管理中严格执行预算管理规定,制定科学、合理的项目计划,明确进度控制和监督责任,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加强沟通协调,定期召开项目协调会沟通解决项目进展中的问题风险,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避免返工造成损失,使项目管理工作更加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