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安康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安康市幼儿园教学综合楼改扩建项目进行了决算审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1年1月13日向安康市教育体育局下达《关于安康市幼儿园教学综合楼改扩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安发改社会〔2021〕22号),项目建设内容为拆除幼儿园原南教学楼;改造1号和2号教学楼消防设施、外立面、连廊及院内场地设施等;新建项目总建筑面积3427.6平方米,其中:新建五层综合教学楼一栋,建筑面积3118.6平方米;将2号教学楼楼梯由三层增加至五层,增加面积80平方米;新建地下消防水池229平方米。该项目概算为1827.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535.49万元,资金来源为中省支持幼儿园发展专项资金及自筹。
安康市幼儿园教学综合楼改扩建项目共到位项目资金200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5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45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55万元。
安康市幼儿园教学综合楼改扩建项目于2021年6月经公开招投标,由安康市汉滨区成瑞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标承建,安康市幼儿园于2021年7月8日与该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价款14,762,460.38元,合同工期为270天。该项目实际于2021年7月18日开工建设,于2023年1月6日竣工验收。
二、审计发现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结算价款803,113.58元。
(二)项目超概算投资。
(三)列支不应支付的专项债券实施方案编制费25,000.00元。
(四)建设单位违规超范围发放评审专家劳务费1,500.00元。
(五)未按照采购文件签订监理合同。
(六)10KV配电工程违背原合同签订补充协议。
(七)超比例扣除质保金。
(八)视频及线路改造项目提前支付工程款。
(九)超合同工期。
三、审计处理及建议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做出了相应处理。并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建设成本核算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及相关会计制度,规范合同签订,确保合同条款严谨、明确,不得随意签订违背原合同实质性内容的补充协议,避免国有资金流失。
(二)严格依据初步设计批复实施工程建设,严格控制设计变更,杜绝出现项目超概算的情况。
(三)提高统筹谋划水平和质量,充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完善工期管理制度,加强项目进度管理,建立有效的进度监控机制,避免工期延误,确保项目建设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四、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
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问题,被审计单位已经按照审计结果调整工程结算价款,并按要求拨付工程款项;对项目超概算投资问题,被审计单位已上报主管部门并正在与市发改委积极对接调整概算事宜;对不应列支的专项债券实施方案编制费25,000.00元和超范围发放的评审专家劳务费1,500.00元,被审计单位已全部追回并调账处理;对其他问题和审计建议,被审计单位已认真总结,完善财务和合同管理制度,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和监督机制,加强建设管理、资金控制,杜绝类似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