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名称 | 安康市水利局关于利用世界银行和德国复兴信贷银行贷款陕西可持续发展项目汉滨区子项目双堤片区和东关片区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
| 索引号 | 016048180/2025-0525 | 公开目录: | 批准结果 |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水利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安水保许决〔2025〕2号 | 成文日期: | 2025年01月24日 |
| 有效性 | 已失效 | 公开日期: | 2025-01-24 17:04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利用世界银行和德国复兴信贷银行贷款陕西可持续发展项目汉滨区子项目双堤片区和东关片区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相关材料收悉。
汉滨区双堤片区和东关片区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工程位于安康市汉滨区老城街道,工程属改建建设类项目。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双堤片区、鼓楼东街、农贸巷、鼓楼西街和大北街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工程,改造内容包括道路、雨水、污水、照明、交通、绿化等新建工程。工程总占地面积2.32hm2,总投资3793.01万元,已于2022年8月底开工,2024年3月初完工,工期18个月。
经审查,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中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防治分区、目标、措施和投资等内容符合实际,基本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通过审查,决定准予利用世界银行和德国复兴信贷银行贷款陕西可持续发展项目汉滨区子项目双堤片区和东关片区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批。你单位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相关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水土保持法》规定,你单位立即向汉滨区税务局依法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39365.20元。
2.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规定和水利部有关水利“放管服”改革精神,尽快开展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2025年5月31日前将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资料报备我局以备核查,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汉滨区水利局要落实专人负责监管,对承诺人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承诺人未履行承诺的,将依法撤销水土保持行政审批决定并追究承诺人的相应责任。
安康市水利局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