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水利局关于陕西省汉江综合整治项目汉滨区张滩集镇(磨沟右岸)防洪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作者:发布日期:2025-02-28 17:18
分享到:
文件名称 安康市水利局关于陕西省汉江综合整治项目汉滨区张滩集镇(磨沟右岸)防洪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索引号 016048180/2025-0531 公开目录: 批准结果
公开责任部门 市水利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安水保许决〔2025〕8号 成文日期: 2025年02月28日
有效性 已失效 公开日期: 2025-02-28 17:18

汉滨区水利局:

你单位《陕西省汉江综合整治项目汉滨区张滩集镇(磨沟右岸)防洪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

陕西省汉江综合整治项目汉滨区张滩集镇(磨沟右岸)防洪工程位于安康市汉滨区张滩集镇磨沟汇入黄洋河口处,为新建建设类项目。工程堤线上游起点位于磨沟口上游433.5m处,下游终点位于黄洋河大桥桥下,堤线沿磨沟和黄洋河右岸布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堤防工程、排水工程和市政道路3个部分,新建堤防1196.73m,新建排水涵渠77m,堤背坡脚集水沟1126m,防区外围截水沟1190m,硬化绿化堤顶道路1196.73m,新建下河踏步5处,修建市政道路管道4163m,各类市政用井175座。工程占地面积3.58hm2,总投资6360万元,已于20191月开工,20226月完工,总工期42个月。

我局组织专家对《陕西省汉江综合整治项目汉滨区张滩集镇(磨沟右岸)防洪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报告书基本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要求,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通过审查。经研究,决定准予陕西省汉江综合整治项目汉滨区张滩集镇(磨沟右岸)防洪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主要意见如下: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划分。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项目征占地范围,面积3.58公顷,其中:永久占地2.91公顷,临时占地0.67公顷。

(三)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方法和结论。工程建设扰动地表面积3.58公顷,预测时段内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总量511.66吨,新增水土流失量362.86吨。预测结果表明,堤防工程区为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的重点区域,水土流失防治的重点时段为工程建设期。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西南紫色土区一级标准,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渣土防护率94%,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5%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方案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堤防工程防治区、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和临时道路防治区3个防治区。

(六)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总体布局。方案按照3个防治分区分别进行了水土保持措施配置,主要的水土保持措施包括:表土剥离7050m3、表土回覆7050m3、土地整治1.175hm2、土地复垦0.67hm2、雨水管网1809m、排水涵渠77m、绿化1.175hm2、临时苫盖1.44hm2、临时排水沟2728m、临时拦挡690m、临时沉沙池4座、临时绿化0.40hm2

(七)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方法、内容。水土保持监测时段从施工准备期开始至设计水平年结束。监测内容包括扰动土地情况、水土流失状况、水土保持措施及防治成效、水土流失危害等。主要监测方法为调查监测、遥感监测和定位观测。

(八)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的编制依据、原则和方法。工程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为264.75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202.50万元,植物措施投资4.28万元,临时措施费41.97万元,独立费用16万元。

二、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信息报送,建设、监测等相关单位应及时在“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监督管理相关单位专用版)填报建设进度、监测、验收等信息。

2.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规定和水利部有关水利“放管 服”改革精神,生产建设项目在投产前应当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验收结果向社会公开;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并接受验收核查。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安康市水利局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