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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关于河道管理范围内文旅项目洪水影响评价适用范围的咨询
来信人:
付****
来信时间:2026-03-19 10:33
根据2025年发布的SL/T 808—2025《洪水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河道管理范围内涉河建设项目包括按照“确有需要、无法避让”原则,新建、扩建、改建的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码头工程……公共体育设施、渔业养殖设施等。为准确把握政策适用范围,特咨询: 1. 上述列举项目是否为示例范围,除清单内项目外,其他类型建设项目(如文旅项目)是否同样可以编制涉河建设方案及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报送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 为满足地方发展需要,河湖周边文旅项目日益增多,部分项目需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非水利工程类建筑物、构筑物。该类文旅项目是否纳入涉河建设项目管理,能否依法编制涉河建设方案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回复
回复部门:省水利厅
回复时间:2026-03-20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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