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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刘宋镇刘宋村颢都酒店家具厂无环评无环保设备非法喷漆

2026-07-14
描述:

香河县刘宋镇刘宋村创业路的颢都酒店家具厂无环评无任何环保设备非法喷漆生产,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生产时空气中弥漫着刺鼻的油漆味道,给周围老百姓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希望环保执法部门严肃查处。

回答: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香河县分局执法人员于2026年7月21日对此信访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

一、基本情况

香河县颢都家具厂地址位于香河县刘宋工业园区,厂区东侧香河县金富豪泰家具厂、西侧为香河县鑫时尚家具厂,北侧为园区路,南侧为园区路法人代表王俊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31024MA09FFN12P建于201810月,投资3600万,环保投入约60万元,年产2100套房家具项目主要原料木材、油漆辅料是白乳胶、五金配件。主要生产工艺:木工下料拼接打眼开榫砂光铣型组装打磨上底漆、风干打磨上面漆、风干成品。主要生产设备:五连锯木工镂铣机立式单轴木工镂铣机砂光机 平刨立刨平板锯 精密锯圆盘锯打磨机 相关配套的环保设施:集气罩+中央除尘+15m高排气筒(1套)水帘柜+活性炭+15m排气筒2)。企业已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编号:92131024MA09FFN12P003Y,有效期限:2022年07月21日至2027年07月20日。

二、现场检查情况

2026721日,香河分局执法人员对颢都家具厂进行现场检查,企业未生产,企业环保手续齐全治污设施可以正常开启使用,活性炭已更换,喷漆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现场未发现环境违法问题。

三、处理情况

执法人员责令企业负责人加强日常厂区环境管理,依法依规进行生产。





水果蔬菜特价仓门脸长期使用高音喇叭扰民

2026-07-10
描述:

水果蔬菜特价仓位于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城内裕丰街与宏业路交口东行30米道南侧。长期使用高音喇叭商业宣传进行噪声扰民,此行为严重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三条。经公安局出警协调多次无果,民警无专业测量分贝的仪器,故无法处置,请生态环境局永清县分局专业人士处理。

回答:

水果超市属于社会噪音,建议您向公安部门反映此问题。

毕建发拉丝造粒及线缆厂没有任何手续非法排污生产

2026-07-01
描述:

毕家坊村民毕建发拉丝造粒及电线厂位于我村东大堤河堤边上村民生活住宅区及河堤保护区红线内,毕建发在没有任何环保手续的情况下非法生产拉丝造粒及电线,散乱污作坊,存在非法排污的情况,气味刺鼻,有毒。多次向当地乡镇环保部门反映也不管。我要求将其依法取缔,两断三清。如当地乡镇环保部门在对其毕建发散乱污作坊有包庇行为,我将连当地有关部门一起向中央环保部反映此情况。直至彻底取缔为止。举报人要求匿名保密,当地乡镇环保部门如有泄露,我将向环保部门反映。

回答:

202679日,我分局执法人员对作坊进行现场检查,该企业处于生产状态,挤出工序均未配备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经核实,该企业未办理环评审批等相关手续。群众反映问题属实。鉴于该厂未办理环评审批等相关手续的情况,按照省市县等相关要求,我分局向大围河乡反馈了相关情况,要求滩里镇人民政府对该企业企业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日常监管,举一反三,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或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坚决取缔,对有整改提升条件的,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提升。


乱倒建筑垃圾

2026-06-30
描述:

廊坊市文安县大围河乡后许村,村委会东侧大影背墙位置的大坑,被用于非法填埋垃圾。由村支书主导,使用“百吨王”大型货车,持续在白天、夜间用建筑垃圾,填埋坑塘,之前用生活垃圾装修垃圾,我全部拍了照片和视频

回答:

您好,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河北省乡村环境保护和治理条例》等规定乡镇政府被赋予市容环卫,固废方面的行政处罚权,乡镇政府负责日常监管和处罚,可以责令清理和处罚,建议您向当地政府反映,电话0316-5333467

民宿扰民

2026-06-25
描述:

住宅楼经营民宿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说服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子警告,对个人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的;

(二)在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未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或者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的;

(三)对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建筑物进行室内装修活动,未按照规定在限定的作业时间内进行,或者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的;

(四)其他违反法律规定造成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

由公安部门依法对违反规定的个人和单位依法行使处罚权。建议您向公安部门反映此情况,联系电话为:03166190110或110反映。



文安县大留镇韩村

2026-06-24
描述:

大留镇韩村大山加油站南行100多米,然后往西道口大概150米左右道南边绿色大门,厂子有味。

回答:

   


2026年6月29日,经我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核查,现场检查时,该厂其中1台车床,1台钻床正在生产中,4台卷板机在等待维修。现场有手动喷漆用的喷枪2个,大小漆桶5个,现场检查时没有喷漆作业,但是4台卷板机中的1台有喷漆作业的痕迹,厂区地面多处有喷漆作业留下的痕迹。我分局执法人员已联合大留镇镇政府工作人员,对该废旧机床维修点的喷漆作业用的喷枪进行了收缴,并对该厂的气泵电闸进行了封存。


大围河乡后许村村委会东侧大影背墙的大坑被非法填埋垃圾

2026-06-17
描述:

诉求内容:河北省廊坊市文安县大围河乡后许村,村委会东侧大影背墙位置的大坑,被用于非法填埋垃圾。由村支书主导,使用“百吨王”大型货车,持续在白天、夜间将生活垃圾、装修垃圾运至现场,并用挖掘机直接倾倒、填埋入坑,再用建筑垃圾进行遮盖,过程中无任何防渗漏、防污染措施,垃圾混杂堆放,雨水冲刷后极易产生渗滤液,污染周边土壤和地下水,严重威胁村民饮用水安全和居住环境。该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属于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的违法行为。我已拍摄现场作业的照片、视频(含车辆、挖掘机及垃圾倾倒、覆盖过程)作为证据,立即到现场核查,依法制止并查处该行为,责令相关方停止填埋、清理现场并消除污染隐患。

回答:

群众反映的位置位于大围河乡后许村东侧,经度:116.420369,纬度:38.935538。该点位原为养鱼坑塘,现该村正对该坑塘进行清淤治理,利用掺杂少量废旧砖头的刨槽土对该坑塘进行填埋整治,发现岸坡有少量生活垃圾尚未及时清理,针对此问题,我分局已对大围河乡下达隐患提示函,要求大围河乡政府督导该村及时对尚未及时清理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并妥善处置。


噪音污染

2026-06-16
描述:

夜间两点仍在施工,噪音巨大

回答:

您好,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反映的问题属建筑噪声。按照《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十六条,我局已于2020年7月1日正式将管理权限交予廊坊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管理查处。建议您向城管部门反映,联系电话是5231320。也可向市长热线12345反映。

环境污染

2026-06-15
描述:

辛章几十家厂子,喷涂喷漆磷化,占酸,打砂机。

回答:

我分局已联合辛章办事处,对该区域相关企业开展全面排查工作。同时加强对该区域企业的日常巡查监管,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环境污染

2026-06-10
描述:

霸州市辛章三号路沃华家具院里四条喷涂流水线,磷化液有酸,燃烧颗粒

回答:

我分局已联合辛章办事处,对该区域相关企业开展全面排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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