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经贸开发中心

来源:云南省商务厅 时间:2023-08-21 14:17 阅读:27841

单位名称: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经贸开发中心

职能职责:

(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规定的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经贸开发中心宗旨和业务范围:负责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开发项目的联络、协调等相关工作;负责研究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开发、经济合作,贸易和投资政策,交流和收集相关信息;开展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人力资源促进工作。

(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在云南省商务厅设立澜湄跨境经济合作中方秘书处的函》(商亚办便[2022]876号)明确的“澜湄跨境经济合作中方秘书处”主要职能:在商务部指导下,编制澜湄跨境经济合作年度工作方案,按照授权同澜湄国家对口部门秘书处开展日常事务性沟通、联络,承办澜湄跨境经济合作工作组会议,协调组织我有关地方同澜湄国家开展经贸促进和交流活动,承办商务部交办的其他涉及澜湄跨境经济合作的工作事项。

办公地址:昆明市北京路175号  

电话(传真):0871-63154115     

邮编:650011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单位负责人:刘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