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商务厅2026年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财务统计处 时间:2026-02-09 17:58 阅读:4060
云南省商务厅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省商务厅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云南省商务厅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云南省商务厅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云南省商务厅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拟订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口岸建设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对策建议。
2.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3.拟订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拟订引导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4.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照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5.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照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调控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6.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7.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负责两用物项技术(包括敏感物项和易制毒化学品等)的进出口管理。
8.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对东盟贸易、边境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的管理细则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有关东盟和南亚国家的区域性经济组织的会议和活动,负责联系驻东盟国家使馆经参处有关业务;归口管理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工作。
10.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有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云南省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有关工作。
11.指导外商投资工作,分析研究外商投资情况;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执行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协调、指导和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指导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边境经济合作区的业务工作。
12.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负责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的初审和上报等工作;负责国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备案并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实施对外援助项目业务;负责境外罂粟替代发展工作。
13.负责拟订商务涉外事务规章制度;归口审批、审核商务系统出国(境)团组人员的派赴工作和邀请外商的有关事宜;归口管理商务涉外工作;参与外国政府、国际组织商务代表团及重要外商的外事接待工作;管理多双边及国际民间组织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的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14.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申报口岸、通道(边民互市点)的开放、建设规划;指导、协调口岸、通道建设,负责推进口岸“大通关”工作;推进口岸通关便利化,参加与邻国的会谈、会晤,协调处置口岸重大突发事件。
15.负责药品流通行业管理;统筹推进现代物流产业发展;负责我省驻境外商务代表处的管理;负责会展行业管理,负责省内党政机关举办境内展会活动审批、指导和绩效评估;推进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
16.承办云南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7.划出生猪屠宰监督管理、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组织实施食糖储备轮换和监督管理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的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云南省商务厅内设机构28个,包括厅办公室、综合处、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财务统计处、市场秩序处、市场体系建设处、流通业发展和商贸服务业处、现代物流产业发展促进处、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云南茧丝绸协调办公室)、对外贸易处(云南省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服务贸易处、会展经济处、东盟贸易处、外国投资管理处、对外经济合作处、境外罂粟替代发展办公室、对外投资管理处、开发区处、综合信息处、制度创新处、协调指导处、外事和国际经贸关系处、跨境电子商务处、数字商务和信息化处、口岸规划发展处、口岸通关促进处、机关党委(人事处)、离退休人员办公室,省政府打私办2019年由省政府办公厅划转至省商务厅。
云南省商务厅部门所属单位10个,包括:
1.行政单位1家,为厅机关;
2.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1家,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云南省分会;
3.省直属事业单位8家,包括云南省商务厅机关服务中心、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经贸开发中心、云南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中国西南投资促进中心、云南省外商投资服务中心、云南省商务研究院、云南12312商务投诉举报中心、云南省商业老干部工作办公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更好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基础性作用
(1)加力实施以旧换新促商品消费扩容。出台2026年云南省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实施细则,推动以旧换新政策向产业创新、线下门店、农村市场倾斜,发放“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彩云汽车”消费券,带动汽车、家电、数码等消费快速增长。政企联动发放“彩云美物消费券”,鼓励各州市配套资金发放专项消费券,扩大吃、穿、用、住类商品消费占比。整合金融机构及企业资源发放“金融惠民消费券”,精准拉动粮油食品、饮料、烟酒、服装鞋帽针纺织品以及日用品消费。发放“彩云电商消费券”,推动“云企卖云品、云品卖全国”。强化资金使用和监管链条闭环管理,争取国家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资金不低于70亿元,直接带动消费不低于570亿元。
(2)深入推进市场主体量质提升。出台《推动工贸、农贸协同,加快流通领域供应链建设的工作措施》,实现工贸、农贸协同100户以上,升限纳统80户以上。出台《云南省实施零售业创新提升工程若干措施》,制定加油站融合创新提质方案。制定促进二手车流通政策措施,推动30户二手车交易主体升限入库。出台促进住宿业、餐饮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促进酒店民宿连锁化、规范化发展,培育一批过桥米线、民族特色餐饮等领军企业。推动住宿餐饮与OTA平台共赢合作。继续实施“万企开网店”行动,新增限上电商主体100家以上。评选认定省级内外贸一体化重点企业,新增进出口额超1000万元的企业200家。
(3)商旅文体健融合促服务消费升级。出台推动商旅文体健融合发展、支持服务消费发展的若干措施。推出一批特色精品民宿。持续开展滇菜“进商圈、进机场、进高铁、进酒店”,支持打造“咖啡村”“菌子街”等10个餐饮消费集聚区和特色地标美食街区。打造50个夜间消费聚集区,建设县域商旅文体展融合发展夜间消费聚集区。支持36条省级试点步行街(商圈)设施改造和业态升级。制定支持首发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推动品牌企业“走出去”开展首发首秀。加快布局口岸免税店、退税商店。推动重点商圈“即买即退”落地、河口口岸申报离境退税,新增离境退税备案商店超200家,商品销售额超6000万元。
(4)大力发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加快实施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试点、有奖发票试点。制定实施2026年促消费活动总体方案,开展“我在云南过大年”新春消费节暨“购在中国”云南站促消费系列活动。开展100场“服务消费季”系列促消费活动,打造“购在云南”“食在云南”“游在云南”“乐在云南”40个消费新场景。持续打造“赛事”消费新场景,打造“政府券+企业券+平台补贴”协同优惠模式。出台加快推动老字号创新发展若干措施,推动“老字号出海”线上平台落地,打造老字号聚集区。持续开展“外贸优品中华行”活动。
(5)深化商贸流通体系建设激发下沉市场活力。加快推进昆明全国现代商贸流通试点项目,推动产业基础好的州市申报第三批全国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试点。支持境外中转仓、边境集散仓等设施及云品展示展销中心等项目建设。出台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提质增效行动方案,打造50个线上线下乡镇“彩云市集”、50个“一县一品”农产品电商云仓项目。建立完善“云南礼物”商品库、企业库,开设“云南礼物”特产馆,打造“云南礼物”系列网购节。聚焦“一县一供应链企业”目标,打造线上线下融合供应链平台,推动应急保供企业与供应链企业融合发展。引导重点批发市场运营主体转型升级,打造一批标志性农产品供应链示范项目。出台促进电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培育“一县一业一批电商企业(平台)”,打造果蔬、花卉绿植、茶叶、咖啡、生物健康及滋补、菌菇等优势电商产业带。召开全省加快推进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现场会,总结推广“一县一业一电商平台一云仓”模式。乡村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4%以上。
2.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深化拓展经贸合作空间
(6)深化实施产贸强基。建立外向型企业培育机制,支持优质生产型企业开展国际体系认证、境外商标注册、海外专利申请,推动企业申请AEO高级认证。制定实施农产品、机电产品、能矿产品、中间品等“一品一策”专项促进措施。总结推广农产品出口试点经验,加快花卉、蔬菜、咖啡等种植基地与生产加工基地深度融合。持续拓展化肥、有色金属等中间品贸易,扩大矿产资源及能源产品进口。加大航空运力与印度洋海鲜进口物流支持,扩大印度洋海鲜进口。农产品、中间品、机电产品进出口增速均不低于10%,能矿产品进口增速不低于5%。
(7)推动边境贸易振兴。完善边民互市贸易制度,用好落地加工产业发展政策,引导支持边民合作社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推进实体化边民交易市场建设。积极争取边境小额贸易代理出口所得税优惠政策,推广边境小额贸易代理出口模式,鼓励边境小额贸易企业开展落地加工。稳定重要能矿产品进口,推动玉石公盘项目落地。推动通过中老铁路向老挝出口成品油,争取钾肥进口资质和维持钾肥保税物流进口方式。推动蓝莓出口越南。稳固泰国榴莲和水产品进口,拓展橡胶进口。全省边民互市、边境小额贸易分别增长8%、7%。
(8)加快贸易新业态突破。扩大昆明市场采购贸易经营主体和商品备案范围、重启瑞丽市场采购贸易业务。常态化开行“市场采购贸易+中老泰跨境”专列,优化“关铁联合一站式”监管作业模式。强化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发展,争取提档进位。协调落实综试区内跨境电商零售出口核定征收政策。加快“跨境电商+产业带”主体培育。支持“三仓”联动建设发展,加快阿联酋、泰国、俄罗斯等市场海外仓项目落地运营。支持国际头部航空货运代理企业在滇设立分支机构,培育本地航空物流货运代理龙头企业。争取新开加密昆明—迪拜、昆明—曼谷等国际全货机航线。支持昆明市申报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推动昆明立讯笔记本电脑项目恢复,扩大保税维修规模。全省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加工贸易进出口额增速分别不低于20%、30%、8%。
(9)提升“云企出海联盟”效能。举办云企出海联盟年度推进大会,制定2026年云企出海联盟实施方案,优化国际市场开拓扶持政策体系。指导驻外商务代表处编印国别投资贸易手册,建立驻在国(地区)采购商库。锁定南亚、东南亚、新兴市场三大核心市场圈,分区域、分产业组织企业联合参展办会。组织企业参加重点展会,聚焦已出海商品、可直接出海商品、可转换出海商品3张清单建立“出海云品库”,制定专项扶持措施降低参展成本,借助展会平台提升“云品”影响力。
(10)优化外贸综合服务体系。修订《云南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完善“综合+行业+市场+专业”外贸综合服务体系。常态化设立“贸易无忧”一站式服务中心,设置外贸综合服务、跨境电商综合服务等功能。制定海外综合服务实施方案。
(11)创新发展服务贸易。落实《云南省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方案》。发挥国家级文化出口基地、中医药文化出口基地等示范带动作用,培育文化出口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推进中医药服务贸易联盟建设,申建“中医药入境消费”服务贸易融合发展试点。加大对数字、语言、人力资源等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主体培育,提升电信、旅游、运输等传统服务贸易综合竞争力,拓展教育、文体、医疗等特色优势领域服务出口,做好服务贸易市场开拓。
3.优化双向投资合作,系紧周边命运共同体纽带
(12)全力推动外资固稳促优。印发《2026年全省吸引和使用外资工作重点》,定期召开外资企业圆桌会议,举办外资业务专题培训。加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5版)》宣介力度。动态更新在建、开工、储备、线索“四个一批”外资项目清单,“一企一策”做好要素保障。推动重点外资企业在滇开展股权投资,支持跨国公司投资设立区域性总部、研发中心,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内投资,有效引导利润再投资。与省内重点活动建立投资推介联系机制,用好国内重点展会平台,开展产业链精准招商,促成重大产业合作项目落地。
(13)巩固优势投资合作领域。制定跨境产供链布局工作方案,加强与周边国家跨境能源产供链建设,扩大能源领域对外投资合作。用好境外经贸合作区出海平台,围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绿色能矿与低碳产业、跨境农业合作等领域,支持企业与老挝、缅甸、柬埔寨等重点国别稳妥有序开展投资合作。鼓励开拓泰国、越南、孟加拉、巴基斯坦、阿联酋、沙特阿拉伯等潜在市场。
(14)发挥投资对贸易带动作用。支持跨境互联互通基础设施对外投资。引导企业使用本地公司实施境外项目采购和结算,有针对性开展境外项目设备、物资、原材料出口及境外产品进口。用好园区协同创新联盟机制,加强境内外产业协同、贸易互促、资源共享能力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境外经贸合作区和境外标志性项目设立海外综合服务站。
4.打造对外开放高地,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
(15)强化自贸试验区创新引领。全面深入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和云南自贸试验区条例。推动设立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昆明官渡区域管委会,提升德宏片区、红河片区“区政合一”实体化运行效能。结合沿边和跨境特色对接国际高标准扩大制度型开放,总结形成不少于10项制度创新成果,争取获批新型易货贸易试点。加强与省数字经济开发区等省内开放型园区协同联动发展。加快特色重点产业平台建设,优化升级电力、中药材、鲜花、咖啡、橡胶、水果、玉石等特色产品现货交易市场,启动德宏片区种质资源引进中转隔离基地项目。
(16)分类抓实开放型园区建设。深化“四区”产业、招商、政策、平台、服务协同。推动经开区聚焦主导产业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加快建设区内农产品、二手车等特色商品交易中心。推进边合区基础设施项目、边民互市场所建设,做强沿边特色产业。引导昆明综保区打造稀贵金属新材料产业集群,红河综保区聚焦有色金属、农产品等优势资源扩增量。落实《云南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综合保税区整改提升任务分工方案》,推动在全国考核中争先进位。争取国家赋予中老合作区政策支持及人员货物监管模式。争取将河口—老街跨合区纳入中越跨合区试点建设。
(17)全力以赴办好第10届南博会。推动开展部长级磋商、政商对话等交流活动,持续办好中国与南亚国家官产学研对接活动、南亚商品(茶叶)节、南博新品首发仪式、南博美食荟等高水平品牌配套活动。紧扣产业发展趋势与南亚细分市场需求,科学规划展馆布局,增加专业展区占比。健全采购商激励和定向邀请机制,强化参展参会、贸易配对、在线交易等服务。优化南博会数字化平台功能,提升参展参会便利化水平。探索组建南博会会展服务专职机构,建立长效市场化运营机制。
(18)充分用好向南开放平台。实施好中国—东盟自贸区、RCEP、南博会3个向南开放平台行动方案。积极参与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中缅和中老经济走廊等建设,服务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加快与西部陆海新通道对接,依托澜湄合作机制、中国—南亚合作论坛、中国—印度洋地区蓝色经济发展合作论坛等开拓经贸合作。常态化开展RCEP“五进”宣介活动,持续办好RCEP(云南)国际贸易投资合作论坛。建立AEO企业、经核准出口商联合培育机制和方案。对东盟、“一带一路”、RCEP国家进出口额增速均不低于5%。
5.强化口岸通道协同发展,提升对外辐射能级
(19)攻坚提升口岸功能。加快昆明航空口岸基础设施改扩建,争取海关总署尽快批准增设冰鲜水产品指定监管场地。推动芒市航空口岸食用水生动物指定监管场地尽快投入使用、启动西双版纳航空口岸国际货站建设。配合国家部委加快推进中老铁路国际客运“一地两检”落地进程,促推中老双方年内确定磨憨站、磨丁站扩建方案。抓好河口公路口岸坝洒通道等10个省级重点续建项目建设,争取再新开工10个项目。新增口岸货运通关能力2000万吨左右,总体通关能力突破1亿吨。
(20)提速口岸开放。加快推进孟连、永和、南伞、章凤、盈江、片马6个原二类口岸升格开放为国家级口岸,争取2026年年底前完成永和口岸联检楼建设,率先达标并启动申报国家级口岸程序。加快章凤、南伞口岸查验货场建设,盈江口岸联检楼、查验货场建设,提速孟连、片马口岸联检楼建设,做好开放准备。落实边民通道管理办法,按照“一通道一方案”加快基础设施和查验设施建设,力争国家第一批批复的30条边民通道全部恢复开通,第二批批复的12条对缅边民通道年内具备开放条件。
(21)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做好《云南省口岸服务条例》宣传贯彻。落实国家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部署,积极争取昆明市纳入2026年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试点城市范围。持续完善云南“单一窗口”底层平台,提升全流程数字化管理和服务能力。加快推进“提前申报”“两步申报”通关模式改革,推广应用“运抵直通”“场场联动”通关模式,加大实施鲜活产品“附条件提离”力度。推进磨憨铁路口岸进口水果提前申报改革。
(22)巩固提升中老铁路运营成效。动态调整单品支持比例,对重点商品实施“一品一策”精准支持。常态化运行“澜湄快线+”中老泰柬、中老泰马多式联运线路,支持高货值产品扩大对中南半岛国家出口。组织班列运营企业精准对接重点产品和贸易企业,持续深化与重点省市合作,常态化开行“澜湄快线+”国际货运班列。重点培育昆明经拉廊港海运至缅甸仰光港的海公铁联运线路,逐步拓展面向印度洋周边地区陆海联运线路。推动“郑和号”“昆明陆港号”月均2列、6列以上开行。
(23)加快昆明国际陆港运营增效。研究支持昆明国际陆港扩容升级政策措施,配套构建一批市场。支持昆明市以市场化方式组建国际陆港运营集团,增强港区货源组织和运营能力。扩大铜、锡、黄金等加工贸易,建设“花卉+跨境电商”产业带,大力发展“市场采购贸易+澜湄快线”混装班列模式。做大“中老铁路+保税物流”规模。港区进出口货物吞吐量超1000万吨。
(24)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鼓励传统物流企业向供应链服务企业转型,支持企业申报国家A级供应链服务企业,培育生鲜、大宗商品供应链“链主型”企业。推动龙头物流企业加快向运贸一体化企业转型升级。深入实施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方案,协同推进多式联运发展。推进物流公共数据共享开放,支持骨干物流信息平台整合资源提升物流数字化发展水平。全省社会物流总费用与地区生产总值的比率降至14.7%左右。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0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9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1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7个。截至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27人,其中:行政编制202人,工勤人员编制6人,事业编制119人。在职实有28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8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1人。
离退休人员249人,其中:离休8人,退休241人。
车辆编制15辆,实有车辆1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71,945,772.5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78,665,948.26元,政府性基金269,645,8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523,800.00元,上级补助收入23,092,786.41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17,437.85元。
与上年对比,我部门财务总收入较上年999,519,836.83元相比,增加72,425,935.69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未超过上年预算数。二是口岸建设发展资金、南博会及国内重点展会经费、商务业务补助资金等本级财力安排项目支出有较大缩减。三是个别项目资金根据超长期国债的相关管理要求结转,主要为2024年汽车以旧换新(报废更新)项目结转资金269,645,8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48,311,748.26元,其中:本年收入701,703,466.66元,上年结转收入346,608,281.6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01,703,466.6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我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971,967,813.15元相比,增加76,343,935.11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未超过上年预算数。二是口岸建设发展资金、南博会及国内重点展会经费、商务业务补助资金等本级财力安排项目支出有较大缩减。三是个别项目资金根据超长期国债的相关管理要求结转,主要为2024年汽车以旧换新(报废更新)项目结转资金269,645,80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71,945,772.5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48,311,748.26元,其中:基本支出78,979,396.66元,与上年对比,较2025年年初预算78,321,866.95元增加657,529.71元,增幅0.84%,主要原因为2026年人员经费根据2025年10月纳入省级预算单位基础信息库中的基础信息,按省级部门预算定额标准测算核定,增加人员经费1,000,850.64元,减少公用经费343,320.93元;项目支出969,332,351.60元,与上年对比,较2025年度年初预算893,645,946.20元增加75,686,405.40元,增幅8.47%,主要原因一是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未超过上年预算数。二是调减广交会和进博会云南交易团组展服务资金、云南省商务厅信创项目经费等项目资金826,520.00元。三是调减部门预算机动经费、口岸建设发展资金、南博会及国内重点展会经费、商务业务补助资金等79,777,076.40元。四是增加昆明长水机场改扩建工程口岸查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等90,960,374.80元。五是2025年度中央外经贸(第二批)发展专项资金、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省级配套资金等结转资金65,329,627.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2,831,63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厅机关日常运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商贸事务-行政运行45,784,954.26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和省贸促会发放人员工资及保障日常运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商贸事务-机关服务10,263,213.14元,主要用于发放厅机关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及保障日常运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商贸事务-国际经济合作75,000.00元,主要用于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经贸开发中心商务业务补助(澜湄中心2025年度)专项经费结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商贸事务-国内贸易管理57,800.00元,主要用于云南省商务研究院2025年云南省决策咨询研究课题第一批经费结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商贸事务-招商引资4,620,300.00元,主要用于省贸促会组织对外展洽活动、组织实施因公出国(境)招商团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商贸事务-事业运行7,580,608.56元,主要用于发放厅机关服务中心、云南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中国西南投资促进中心、云南省商务研究院、云南12312商务投诉举报中心、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经贸开发中心、云南省商业老干部工作办公室等7家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和保障事业单位日常运转。
教育支出-进修及培训-培训支出90,000.00元,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补助项目。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77,400.00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和省贸促会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72,720.00元,主要用于贸促会和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634,800.26元,主要用于云南省商业老干部工作办公室人员工资和保障日常运转。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839,549.96元,主要用于缴纳厅机关、省贸促会人员工伤保险和厅机关服务中心、云南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中国西南投资促进中心、云南省商务研究院、云南12312商务投诉举报中心、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经贸开发中心、云南省商业老干部工作办公室等7家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590.67元,主要用于缴纳厅机关、省贸促会人员工伤保险和厅机关服务中心、云南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中国西南投资促进中心、云南省商务研究院、云南12312商务投诉举报中心、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经贸开发中心、云南省商业老干部工作办公室等7家事业单位人员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574,411.79元,主要用于厅机关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646,146.95元,主要用于贸促会及厅机关服务中心、云南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中国西南投资促进中心、云南省商务研究院、云南12312商务投诉举报中心、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经贸开发中心、云南省商业老干部工作办公室等7家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293,089.00元,主要用于公务人员医疗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6,216.00元,主要用于缴纳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大病医疗保险费用。
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口岸建设88,100,000.00元,主要用于加强我省口岸管理工作,提升口岸管理服务部门公共服务能力,提高全省口岸进出口整体通关便利化程度。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制造业269,645,80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汽车以旧换新(报废更新)中央资金结转。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商业流通事务-事业运行568,800.00元,主要用于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经贸开发中心组织实施因公出国(境)团组。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商业流通事务-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511,321,400.00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开展以旧换新活动,完善商贸流通基础设施,城乡流通体系建设,举办南博会及国内重点展会等专项活动,中老铁路国际班列运营、货运枢纽建设补助;用于云南省商务研究院、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经贸开发中心组织开展专项活动。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涉外发展服务支出-行政运行6,037,100.00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实施因公出国(境)团组。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涉外发展服务支出-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63,060,700.00元,主要用于厅机关2025年度中央外经贸(第二批)发展专项资金结转;用于云南省商务研究院组织实施因公出国(境)团组。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6,319,373.60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加快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举办南博会及国内重点展会,机关非税成本补助及机动经费,2025年度部门机动经费、政务信息化运维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等资金结转。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478,144.07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商业流通事务-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182,3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持国家级口岸、原二类口岸、拟纳入年度审理计划新开口岸(通道)、获批并入临近口岸或独立开放通道的在建或新开工公益类联检查验设施建设、设备更新改造,口岸限定区域内道路及附属设施改造,优先支持重点枢纽、物流节点口岸,兼顾普通口岸,管理查验协管(检)人员补助,支持联检单位运行保障,经省政府批准需支持项目等。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商业流通事务-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26,869,000.00元,主要用于:一是支持承储企业做好省级储备肉在栏(库)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储备肉存储等有关管理规定,确保储备肉在投放过程中符合相关规定。二是南博会期间昆明市各单位工作经费。三是充实工程师专业人才队伍,引进留用具有深厚专业背景和丰富实践经验的“银龄工程师”,发挥优秀“银龄工程师”引领示范作用,带动和推动人才更好地服务物流业和出口导向产业。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商业流通事务-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100,0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持昆明国际陆港“双核”“两翼”港(片)区建设,完善现代物流、口岸服务、产业配套等功能,促进陆海多式联运体系不断健全,通道、物流、贸易、产业联动发展水平显著提升。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23个,采购预算总额75,883,504.6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29,46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3,654,044.66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900,00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商务厅部门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037,533.51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云南省商务厅部门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7,889,7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85个,因公出国(境)299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云南省商务厅部门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63,8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9次,共计接待493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云南省商务厅部门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84,033.51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4,033.51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
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中老铁路国际货运物流补助资金(省本级)
1.经中老铁路在云南省发送和到达的跨境货运量达到420万吨及以上;
2.经中老铁路在云南省发送和到达的集装箱数量达到18万TEU及以上;
3.补助对象认定准确率达到100%;
4.资金兑付准确性达到100%;
5.云南省经中老铁路进出口货值占总货值比重达到60%及以上;
6.“澜湄快线+”国际货运班列开行数量达到84列及以上;
7.受补助企业满意度达到90%及以上。
(二)南博会及国内重点展会经费(省本级)
1.重点展会参展客商数量达到100人及以上;
2.重点展会参展企业数量达到30户及以上;
3.重点展会参展面积达到500平方米及以上;
4.南博会服务的采购商达到2000家及以上;
5.南博会服务的参展企业达到2000家及以上;
6.实际签约投资项目金额达到100亿元及以上;
7.线上线下累计交易额达到5亿元及以上;
8.南博会宣传报道累计阅读量达到10亿次及以上;
9.第10届南博会线下进场观展人次达到200000人次及以上;
10.参展企业满意度达到90%及以上。
(三)口岸建设专项资金(省对下)
1.实施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数量达到5个及以上;
2.保障口岸运行维护数量达到26个及以上;
3.口岸通关能力达到10000万吨及以上;
4.口岸安全运行管理达到100%;
5.资金于9月30日前及时进行分配;
6.通关便利化水平达到2025年同期水平;
7.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0%及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5.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商务厅部门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215,719.41元,与上年对比,较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571,014.22元减少355,294.81元,减幅3.71%,主要原因:一是对福利费、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项目进行调减,涉及资金848,567.46元;二是调减办公设备购置、印刷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等586,261.66元;三是增加办公费、电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专用材料费等1,079,534.31元。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商务厅部门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65,650,680.00元,与上年对比,较2025年度年初预算70,689,000.00元减少5,038,320.00元,减幅7.13%,主要原因一是增加机关非税成本补助资金、商务业务补助资金、部门预算机动经费等共计9,221,980.00元;二是减少口岸建设发展资金、南博会及国内重点展会经费、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专项资金共计14,260,300.00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云南省商务厅部门资产总额98,660,601.87元,其中,流动资产38,849,564.11元,固定资产30,984,962.4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500,000.00元,在建工程5,170,396.00元,无形资产22,645,147.01元,其他资产510,532.31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783,398.1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010,037.5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25项,账面原值154,681.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2,670,927.43元,其中出租资产297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2,670,927.43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