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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00298627-2/202606-00010 信息分类: 部门解读
发布机构: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生成日期: 2026/06/15
名  称: 《安徽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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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26/06/15
标  题: 《安徽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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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省司法厅 字号: 默认 超大 打印

202664日,省长王清宪签发《安徽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31号,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26715日起施行。

问:请简要介绍一下《办法》出台背景。

答: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快建设健康中国,以公益性为导向深化公立医院编制、服务价格、薪酬制度、综合监管改革,加强县区、基层医疗机构运行保障,优化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和布局。《安徽省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办法》自1995年施行以来,历经多次修改,在规范医疗机构管理,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上位法的出台实施,以及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和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安徽省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办法》的主要内容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与新形势新要求不相适应,难以满足当前医疗机构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为维护法制统一,破解管理难题,推动我省医疗机构持续健康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就医需求,需要重新制定《办法》。

问:请简要介绍一下《办法》修订的主要内容。

答:《办法》采取废旧立新方式,共840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加强规划,促进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加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明确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设的医疗机构及提供的医疗服务;强化分院区管理,规定公立医院设置非独立法人的分院区应当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建设医疗联合体,推动形成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二是规范诊疗,充分保障患者权益。明确医疗机构应当规范开展诊疗活动,合理检查、用药、收费,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规定医疗机构应当依法保障患者知情同意的权利;要求医疗机构应当完善医疗信息安全制度,确保患者个人健康信息安全。

三是与时俱进,破解发展难题。严守安全底线,要求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时提供环境影响和消防验收相关凭证;着力解决传染病专科医院发展突出问题;适应医疗机构发展形势,支持医疗机构搭建互联网信息平台、建设智慧医院等。

四是优化服务,强化医疗机构保障。提高审批效率,缩短设置申请和执业登记申请的审核时限;强化保障,建立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投入机制,制定分类别职称评价标准;明确医疗机构可以依法接受社会捐赠资助,鼓励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开展临床研究等。

问:下一步宣传贯彻《办法》有哪些工作打算?

答:《办法》公布后,将重点加强个方面工作:一是认真做好《办法》的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开展业务培训等形式,加强政策解读宣传,提高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执行能力和水平,促使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深入了解《办法》,提高社会公众的知晓度。二是指导各地做好与原《安徽省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办法》的衔接工作,确保新旧规定平稳过渡。三是大力推进《办法》全面实施。完善各项配套措施,对照《办法》新规定、新要求,及时清理与《办法》不相符的规定,确保相关政策取向一致、衔接协调,确保《办法》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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