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要求,现将旬阳市高家沟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有关问题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反馈问题
旬阳市高家沟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位于赵湾镇赵湾社区附近,属秦岭一般保护区,矿山作业区占地面积179.4亩,现场核查时正在“一面墙”式开采,未见任何环保设备和环保设施;堆料场占地面积61.2亩,于2015年10月开始堆料,无用地手续,未批先建、违法用地;石料加工区未落实“环保三同时”要求,灰尘肆意飞扬,无任何环保措施。
二、整改措施
一是对“一面墙”问题进行核查处理,督促指导企业按照隐患治理方案对“一面墙”问题开展治理,按照设计变更批复和反馈问题整改要求,按期完成建设任务。二是对厂区堆放的砂石料未落实防尘污染措施进行立案处理,督促企业建设相关防控设施,抓好隐患治理期间的扬尘管控,防止扬尘污染。三是拆除清理临时建构筑物,恢复部分土地原状,其他土地按现状管理,加强日常监管,遏制新增违法用地问题。
三、整改情况
根据整改方案,逐项推进整改措施落实。一是关于“一面墙”式开采问题。严格按照隐患治理方案和隐患治理变更说明组织实施,企业已完成500米至570米标高区间4个安全平台建设,按设计要求完成隐患治理,于2025年12月4日经旬阳市应急管理局组织现场验收合格。隐患治理中超占林地4.93亩已进行处罚以及完成异地植被恢复并通过验收。二是关于违法用地问题。经实测面积62.57亩,对未批先建的临时建(构)筑物已拆除复垦,乡村便道和内陆滩涂(19.34亩)外的林地、旱地、园地已恢复土地原状(43.23亩)并通过验收。三是关于“石料加工区未落实‘环保三同时’要求,无任何环保措施”问题。对企业未落实防扬尘污染措施问题立案查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结案。企业已按环评要求落实“环保三同时”措施,建设密闭大棚约3000平方米,并配套安装喷淋雾化设施;建设三级沉淀池、车辆冲洗平台,硬化厂区道路1800米;2号加工区已拆除。
反馈问题已整改完成,现予以公示。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