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陈祖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城区广告喇叭宣传减少噪音扰民的建议”收悉,衷心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商业活动噪声属于社会生活噪声,已成为城市环境的一大公害,对群众生活健康造成一定影响。近年来,安康市公安机关始终将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营造宁静祥和的人居环境作为一项民生工程,强化责任担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持续开展常态化整治。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聚焦重点区域,深化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公安机关紧密结合社会治安形势,在重点时段组织开展社会生活噪声污染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商业活动、娱乐场所、公园绿地等区域,采取日常检查与重点巡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商业区、临街店面、广场、公园、美食街等公共场所,对使用高音广播喇叭、音响器材干扰生活环境,或以其他高噪声方式招揽顾客等行为进行集中治理。2025年以来,累计检查相关场所、部位5000余处,现场责令停止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等推销产品、招揽顾客噪声设备400件次,规劝制止沿街叫卖、流动宣传、夜间大声喧哗等不文明行为310起,现场整改问题32处,约谈负责人12人,要求关停音响设备61处,拆除音响设备13处。
(二)强化接处警效能,提升日常执法力度。全市公安机关坚持民生导向,规范执法流程,对群众反映的社会生活噪声扰民警情,做到闻警即动、快速出警、妥善处置。对情节轻微的,依法讲明法规、开展调解和劝诫教育;对屡教不改或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的,及时调查取证,依法予以打击处理,强化警示震慑。2025年以来,110报警服务台共接报社会生活噪声类警情(涵盖经营场所、临街门市、邻里纠纷等类型)2487起,均第一时间派警到场,责令当事人(单位)整改,并同步开展普法教育和矛盾纠纷化解。
(三)拓展宣传渠道,广泛开展教育引导。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组织社区民警深入走访,采取入户宣传、签署承诺书等形式,延伸基层宣传触角,提升群众知晓率。依托社区警务室,指导居民按自治管理规约督促文明生产经营。在商业区、人员密集场所,通过发放资料等方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规,使公众认识噪声污染的危害,争取理解、支持和配合,营造全民参与治理的良好氛围。
二、当前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尽管我们做了大量工作,但社会生活噪声扰民问题仍时有发生,公安机关在履职中面临以下瓶颈:
(一)职责边界不够清晰,协同联动存在梗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应按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管、行业部门分类监管、基层群众自治相结合的原则推进,涉及生态环境、住建、文旅、城管、公安等多部门,以及商业主体、小区业主、物业公司、公共场所管理人等多方权利义务。但实践中,群众普遍不清楚噪声管辖归属,往往首选拨打110。由于部门间缺乏高效整合机制,噪声治理未能形成合力,降低了执法效率。
(二)处罚适用条件严苛,行政手段较为有限。公安机关执法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八条,该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规定,产生社会生活噪声,经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有关部门依法劝阻、调解和处理未能制止,继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该条款设置多层前置条件,且治安处罚作为兜底惩戒,需违法行为达到一定社会危害性。实务中,大量噪声行为仅属一般违法,处于行政监管范畴,难以适用治安处罚,制约了执法刚性。
(三)取证鉴定难度大,证据链难以形成。一是鉴定难。噪声是否超标需由专业机构进行监测和技术鉴定,出警民警缺乏专业设备与技术支撑,无法对报警人所反映的“噪声”进行客观量化,难以认定;二是查证难。噪声证据具有时效性,若生态环境等部门到达现场时噪声已消失或减弱,则难以取得有效数据;同时,多数报警人和周边群众因怕麻烦,往往“踊跃报警、冷眼旁观”,不愿出面作证,导致证据收集困难。
(四)现场处置效果不稳定,易引发次生矛盾。因噪声行为的即时性和取证难,民警往往只能采取干预、劝阻、提醒等方式,但民警离开后,部分商家或群众故态复萌,处置效果难以持久。此外,若现场处理结果未达报警人预期,报警人可能质疑民警不作为,进而反复报警、投诉,使公安机关陷入被动局面。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您提出的三条建议,观察细致、分析透彻、针对性强,为我们后续工作提供了重要思路。下一步,我们将以此为契机,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化普法宣传,提升公众守法意识。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警务触角广、覆盖面大的优势,加大噪声防治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使群众熟知禁噪规定及违法后果,努力营造人人自觉维护安静环境的良好氛围。
(二)健全联动机制,形成综合治理合力。积极推动与生态环境、城市管理、市场监管、文旅等部门建立联席会商和联勤联动机制,指导商业主体加强自治,促进多方协同,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三)严格依法处置,提高执法震慑力。对噪声扰民警情坚持快速响应、及时查证,符合法定条件的严格依法处罚,同时规范执法流程,减少争议,提升群众满意度。
再次感谢您对全市公安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恳请您继续监督、指导、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此复函。
安康市公安局
2026年6月24日
(联系人:孙伟;联系电话:177****3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