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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强城市交通管理执法亲民温度的建议

    名称 关于加强城市交通管理执法亲民温度的建议
    编号 118 领衔代表 陈祖红 办理部门 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安康市公安局
    办理状态 已答复 签发日期 2026-02-28 发布日期 2026-06-24
    正文

    城市管理执法是城市治理的 “第一线”,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政府形象与社会和谐。近几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剧,市区人口、车辆剧增,配套设施建设滞后,部分执法部门在管理中仍存在简单化、一刀切、重处罚轻疏导、重管理轻服务等现象,执法方式生硬,使得群众对城管、交管执法 “不理解、不配合、有抵触”。城市管理的目的不是 “管住人、车”,而是服务人、方便人、温暖人,助推地方经济的发展。

    建议:

    树立 “换位思考、如我在行” 的理念,推动执法理念根本转变,全面推行 “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无错不罚” 清单制度,明确不予处罚情形,让执法有尺度更有温度。划定便民经营点、停车区;限时经营区、疏导点;不搞 “一律清零”,兼顾市容与民生。做到 “能不罚就不罚、能少罚就少罚、能疏导就不取缔”。让城市管理有力度、有尺度、更有温度,提升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减少执法冲突与信访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复函
    类别A

    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签发人:王 毅
    安城管函〔2026〕33号
    对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 第118号建议的答复函

    陈祖红代表: 
            您提出《关于加强城市交通管理执法亲民温度的建议》(第11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明确执法主体依法行政。为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城管部门推动市政府在2023年2月明确,中心城区道路违法停车执法主体及人行道机动车违停执法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人行道非机动车、燃油摩托车、电动摩托车、自行车停放管理由市城管执法局负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违法停放行为,采取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二百元以下罚款、拖移等措施。
            二、优化执法方式提升服务。树立“换位思考、如我在行”执法导向,深入践行“721工作法”,即70%靠服务、20%靠管理、10%靠执法处置,组织常态化文明执法专题培训,联合公安交管常态化执法整治,对违法停放行为先劝导、先指引、先服务,严禁生硬管控、机械处罚,从源头减少执法冲突与信访投诉。
            三、落实柔性执法轻微免罚。城管执法部门始终坚持执法为民理念,全面推行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制度,针对非机动车乱停放、临时轻微占道、店外少量堆放等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优先采取劝导教育、口头警告、签订整改承诺书等方式,不予实施行政处罚,做到 “能疏导不取缔、能教育不处罚”,最大限度减少群众抵触情绪。
            四、科学设置便民疏导区域。兼顾小商户经营需求与群众日常消费,杜绝简单“一律清零”式管控。坚持民生优先、市容有序,疏堵结合治理占道经营,全市设置各类便民摊点152处,摊位5199个,解决就业6000余人,实现市容秩序与民生需求双赢。
            五、规范停车秩序协同治理。《安康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即将通过人大立法,优化老旧小区、农贸市场周边停车资源,区分临时卸货、便民停放与长期违停差异化处置。城区施划人行道“三车”停放泊位 5.8万余个、汽车泊位12000余个,有效解决了中心城区停车难问题。
            衷心感谢您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下一步,城管部门坚持柔性执法,文明执法,全面推进“721工作法”和“五步走”说理式执法流程,密切公安交管联合执法,不断提升交通秩序管理水平。


                                                                   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6年6月24日                  
                

    (联系人:许庆杰    联系电话:091******151)

    复函
    类别B

    安康市公安局

    签发人:杨文浩
    安公函〔2026〕27号
    对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18号建议的复函

    陈祖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交通管理执法亲民温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科学制定工作计划。因“推行柔性执法”是本年度市政府会议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市公安局在今年年初对该项工作就已经进行了周密部署,实行项目化推进管理。收到代表建议后,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高度重视,于4月27日召开专题会议对加强城市交通管理执法亲民温度、推行柔性执法等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进一步明确工作措施、时限和具体责任人,确保建议整改能够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健全制度,强化为民服务意识。2025年2月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就推进柔性执法、人性化管理专门印发了《全市公安交管部门“首违不罚”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公安交管执法必须秉持合法合规、过罚相当、教育优先、公开透明四大原则。合法合规体现在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设定适用情形、认定标准和实施流程,确保“首违不罚”于法有据、程序规范;过罚相当体现在处罚必须结合违法事实、情节、危害后果及当事人主观过错,精准判断适用场景,做到宽严相济;教育优先体现在对适用“首违不罚”的当事人,优先适用批评教育、宣讲法规、提醒警示等措施,督促现场整改或限期整改,不再进行罚款扣分等处罚;公开透明主要体现在对“首违不罚”公开具体事项清单、适用条件、排除情形、办理流程,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在中心城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乱象治理工作中,依托公安交管“马路学堂”平台,探索推出了摩托车、电动车交通秩序管理“4+N”工作法,对不戴头盔、越线停车、行人横穿公路等不文明行为,采取参与交通劝导、现场学习交通法规、微信朋友圈自我宣教或接受交通法规处理4项选择性管理措施,取得了较好工作成效,安康中心城区头盔佩戴率基本保持在75%以上。为确保该项要求落地落细,自推行“首违不罚”制度以来,安康公安交管部门在各种重要节假日交通安保安排部署中做到了凡会必讲,特别是针对非严管街夜间停车、外来游客临停车辆等现象优先适用劝导提示举措,非必要不罚款、扣分,通过电子警察抓怕适用“首违不罚”的直接通过短信形式告知当事人,杜绝一刀切和野蛮执法。近几年,安康交警推行柔性执法得到了群众普遍认可,支队连续四年在全省群众满意度测评中位居全省前列。

    (三)严明纪律,梳理正确政绩观。结合树立正确政绩观主题教育,及时将推行柔性执法提升执法温度纳入学习整改工作重点,要求领导干部带头践行,在安排部署工作任务中重优先关注民生问题,多听群众想法建议,及时改进工作做法,既要强管理又要强服务,切实让城市管理有力度、有尺度、有温度。

    二、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在提升执法亲民温度工作中,公安交管部门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但离代表要求和群众期待仍有很大差距,具体表现在:

    一是执法标准不一,群众不满意、抵触情况较多。交通环境是体现城市品位的“晴雨表”,特别是在文明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巩固提升以及各种大型活动交通疏堵保畅工作中,不同的时期和不同的任务对公安交管工作提出了不同的挑战,公安交管作为一线管理部门很难做到整齐划一、全员满意,群众不支持、不理解的地方还有很多,工作需要提升改进的地方也很多,需要假以时日逐步提升。

    二是基础保障不足与群众日益增长的安全文明出行诉求矛盾加剧。特别是中心城区本身路窄车多,早晚高峰时段群众出行需求强烈,部分群众在努力追求自身权益保障的同时往往忽略了公安交管部门的行业规范,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过于苛责,导致矛盾加剧,不利于整个道路交通的良性发展。

    下一步,公安交管部门将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持续净化道路交通环境,确保建议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安康市公安局

    2026年6月29日

     

    (联系人:屈小泉;联系电话:138****9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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