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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快划拨城区被征地村集体预留地的建议

    名称 关于加快划拨城区被征地村集体预留地的建议
    编号 59 领衔代表 张文刚 办理部门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办理状态 已答复 签发日期 2026-03-01 发布日期 2026-07-01
    正文

    安康中心城区160平方公里土地统征储备以来,为保障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壮大村集体经济,按照文件规定,给村划拨一定面积的预留地。但在实际落实中,中心城区集体预留地划拨“欠账”较大,例如2013年西郊公园和2016年瀛湖路改造共在金川社区征地300余亩,依据安政发〔2008〕19号文件精神,应按征地面积3%为村集体划拨预留建设用地,但征地拆迁至今,预留地仍未兑现落实,导致社区难以制定集体经济长远发展规划。

    建议:

    1、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推进征地拆迁后3%的村集体预留建设用地的规划选址,及时给予划拨。

    2、支持壮大集体经济发展。在镇(办)、村利用预留地申报项目时,给予政策优惠,简化相关办理手续,用务实的举措推动集体经济的发展。

     

    复函
    类别A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签发人:张宗军
    安自然资函〔2026〕90号
    对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第59号建议的复函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划拨城区被征地村集体预留地的建议》(第59号)收悉。为保障中心城区重点项目建设用地需求,2009年以来,市本级在中心城区累计征收土地1.76万亩,其中江北1.02万亩、江南0.74万亩。扣除代征道路后,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强被征地村集体预留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安政办发〔2011〕47号)规定,应划拨预留地约377亩。截至目前,已向白庙村、木竹桥村、心石村、高井社区、长铺村、张湾村、宋家营村等村(社区)集体划拨预留地约351亩。受规划编制及选址等因素制约,尚有金川社区、高井社区等约26.65亩未完成划拨。

            市自然资源局一直高度重视被征地村集体预留地的划拨工作。特别是今年以来,市土地统征整治中心多次与新城、建民等街办和村组对接,征求相关村关于预留地划拨工作的意见建议,积极推进预留地对账确认工作,牵头对接规划管控等相关单位,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及时做好政策解释和业务指导工作,尽力通过预留地划拨工作提升增强村集体经济发展水平。

            在西郊公园、瀛湖路棚改等项目建设中,金川社区被征收集体土地约300亩,依据相关规定应划拨预留地约9亩。为尽快完成金川社区预留地划拨工作,市土地统征整治中心已与新城办和金川社区村负责人沟通协商,初步确定划拨地块。目前正在组织技术单位编制地块详细规划。预计2026年底详细规划完成后,金川社区预留地划拨工作即可完成。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您一如既往对我们的工作予以监督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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