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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划拨城区被征地村集体预留地的建议
| 名称 | 关于加快划拨城区被征地村集体预留地的建议 | ||||||
| 编号 | 59 | 领衔代表 | 张文刚 | 办理部门 |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 ||
| 办理状态 | 已答复 | 签发日期 | 2026-03-01 | 发布日期 | 2026-07-01 | ||
| 正文 |
安康中心城区160平方公里土地统征储备以来,为保障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壮大村集体经济,按照文件规定,给村划拨一定面积的预留地。但在实际落实中,中心城区集体预留地划拨“欠账”较大,例如2013年西郊公园和2016年瀛湖路改造共在金川社区征地300余亩,依据安政发〔2008〕19号文件精神,应按征地面积3%为村集体划拨预留建设用地,但征地拆迁至今,预留地仍未兑现落实,导致社区难以制定集体经济长远发展规划。 建议: 1、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推进征地拆迁后3%的村集体预留建设用地的规划选址,及时给予划拨。 2、支持壮大集体经济发展。在镇(办)、村利用预留地申报项目时,给予政策优惠,简化相关办理手续,用务实的举措推动集体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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