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安康市境内汉江流域水库湖泊名称的建议
| 名称 | 关于规范安康市境内汉江流域水库湖泊名称的建议 | ||||||
| 编号 | 126 | 领衔代表 | 马多 | 办理部门 | 安康市民政局,安康市水利局 | ||
| 办理状态 | 已答复 | 签发日期 | 2026-02-28 | 发布日期 | 2026-05-25 | ||
| 正文 |
汉江,作为长江的最大支流,不仅是我省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水源命脉,也承载着厚重的历史文化。近年来,随着旬阳水电站等重大水利工程的建成蓄水,在安康市境内的汉江干流上形成了新的壮阔水域,极大地改变了区域地理风貌,为发展生态旅游、优化人居环境带来了新机遇。当地干部群众出于对家乡发展的自豪与对美好生活的期盼,自发地将旬阳水电站库区称为“安康湖”,寓意“山河安澜、安宁康泰”,这一称呼已在民间广泛流传并见于部分媒体报道。 当前,汉江安康段因梯级水电开发形成了多个重要水域,其命名现状存在突出问题,法定名称缺失与民间俗称盛行,导致管理依据不足。以旬阳水电站库区为例,该工程已下闸蓄水,形成了可观的水域景观。然而,这一新生地理实体至今未有经官方正式批准的标准地名。“安康湖”作为民间俗称,虽情感真挚、传播广泛,但未经法定程序认定,不具备法律效力。汉江在安康段的梯级开发是一个连贯的系统工程,其形成的水域相互关联,共同构成“秦巴汉水”生态文化廊道的核心景观。目前,各库区命名处于各自为政的状态。 地名的使用不仅是民间习惯,更是一项严肃的公共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及《陕西省实施〈地名管理条例〉办法》,湖泊、水库等自然地理实体和水利设施的命名,必须遵循法定程序,确保其标准、规范与稳定。当前,“安康湖”等名称的民间自发使用,与既有法定地名(如早已存在的“瀛湖”)之间缺乏协调,可能引发一地多名、管理混乱、文化传承断裂等一系列问题。为此,亟需从市级层面统筹规划,依法对汉江安康段因水电站形成的新水域进行系统、规范的命名管理,使其名正言顺,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 建议: 1.立即启动汉江安康段水库湖泊名称专项规划与论证工作。建议由安康市人民政府牵头,组建由相关部门参与的专项工作组。依据《陕西省实施〈地名管理条例〉办法》第七条“编制城镇建设总体规划时,应当同时编制地名规划”的精神,专项工作组应立即对汉江干流及主要支流上已建、在建水电站形成的水域进行全面普查,启动专项地名规划编制工作。 2.构建层次清晰、特色鲜明的“汉江湖泊”地名体系。建议在命名规划中,摒弃孤立命名的思路,着眼于整个汉江安康段的宏观地理格局。可考虑构建一个具有逻辑关联性的地名系列,例如,以“汉”或“秦巴”等核心文化标识为引领,结合各库区所处的具体县域(如旬阳、白河)、标志性地貌、历史典故等设计专名,使其既能独立标识,又能体现同属汉江水系、共筑秦巴生态的整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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