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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强中级法院与基层法院法官干部交流的建议

    名称 关于加强中级法院与基层法院法官干部交流的建议
    编号 217 领衔代表 王华强 办理部门 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
    办理状态 已答复 签发日期 2026-03-01 发布日期 2026-07-01
    正文

    当前,我国四级法院职能定位改革深入推进,对法官队伍的专业素养、实践能力及管理视野提出了更高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县人大法院作为审判体系的关键环节,承担了绝大多数案件的审理任务,两者工作联系紧密,职责相辅相成。

    然而,在实践中,两级法院法官,特别是上下级法院领导干部的常态化、制度化交流机制尚不健全,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经验视野单一化。长期固定层级工作,易形成思维惯性。中院法官可能疏于把握基层复杂社情与一线实践;基层领导则对上级裁判理念、宏观管理理解不深,影响综合决策能力。二是能力结构有短板。中院业务骨干往往强于法律适用,弱于基层群众工作和团队管理实战;基层副职处理具体矛盾化解较强,但缺乏审理重大疑难案件、参与高层次指导的历练。三是人才培养存瓶颈。上下流动渠道狭窄,不利于锻造既精通审判、又善管理,既能把握政策、又熟悉民情的复合型领军人才,影响队伍长远活力与发展后劲。四是协同效能待提升。因缺乏跨层级工作体验,中院对下指导的针对性、基层理解贯彻的准确性均有提升空间,不利于裁判尺度统一与司法合力形成。

    为此,亟需建立并规范两级法院关键岗位干部特别是中院部门正职与基层法院副职之间的制度化交流机制。现提出以下具体建议:

    一是明确交流岗位与目标推动中级法院审判、执行等业务部门及研究室等综合部门正职,与基层法院副院长(含专委)之间的双向任职交流,有利于补齐能力短板、优化班子结构、促进上下协同。

    二是规范选拔与任期重点选派政治坚定、业务精湛、有发展潜力的干部;交流以任职为主,原则上任期不少于两年,确保深入履职、充分锻炼。

    三是强化统筹与跟踪中级法院定期研判需求,制定滚动交流计划;健全管理保障机制,加强岗前培训与任期跟踪,建立交流档案,实现科学规划、动态管理。

    复函
    类别A

    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

    签发人:张翼
    安中法函〔2026〕23 号
    对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 第217号建议的复函

    王华强代表:

    感谢你长期以来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高度重视与关注,下面就您在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上的建议进行回复,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推动中院内设部门正职与基层法院副职交流相关工作落实情况

    按照干部交流任职相关政策要求,现阶段暂不开展基层法院副职上调中院领导岗位交流任职工作,但我院坚持双向培养思路,分两种渠道实现上下级人才互通。一是常态化推进中院中层正职下派基层挂职锻炼。持续落实机关干部下派机制,每年统筹安排中院业务庭庭长到基层法院担任审委会委员,协助分管审判执行等重点工作。下派干部全程参与基层一线矛盾化解、基层队伍管理,补齐群众工作、基层治理实操短板,把中院条线规范管理经验传导至基层,夯实基层法院工作质效。二是通过公开遴选渠道吸纳基层优秀中层干部到中院工作。针对基层优秀骨干向上流通需求,我院严格按照公务员遴选政策,面向各县(市)区法院遴选业务骨干、中层干部到中院业务庭室、综合行政部门任职。该渠道目前是基层干部选拔的主要路径。遴选人员到中院工作后,深度参与全市审判业务统筹、制度起草、类案指导等工作,实现基层实战经验与中院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有效弥补上下级视野壁垒,达到与干部双向交流同等的人才培养效果。

    二、健全制度体系,规范上下级法院干部交流选拔与任期管理

    针对您提出规范交流选拔、任期管理的建议,我院已完善闭环管理制度。一是严格规范下派干部选拔流程。坚持实绩优先、人岗相适原则,结合年度考核、专业特长、队伍梯队情况综合筛选下派人选,严格执行自主报名、组织推荐、实地考察、党组集体研究、公示等全流程程序,确保选派干部综合素质过硬。二是明确交流任职刚性任期。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交流任职相关规定,中院下派基层法院干部设定服务年限,任职期间无特殊情况不中途调整;同步建立任期专项考核机制,将基层履职成效作为评优、提拔重要参考,杜绝短期轮岗、“走过场”式交流。三是规范基层干部遴选管理。遴选进入中院的干部,明确岗位服务期限,入职后纳入中院干部统一管理、统一考核,完整参与中院全流程业务工作,保障历练实效。

    三、强化统筹谋划,做实干部交流全周期跟踪培养

    围绕强化统筹跟踪的建议,我院建立事前统筹、事中跟踪、期满评估全链条管理机制。一是年度统筹规划交流工作。每年年初结合全市法院队伍结构、岗位空缺、青年干部培养需求,统筹制定干部下派、基层干部遴选年度工作计划,均衡调配各业务条线干部,避免人员集中流动影响办案工作连续性,统筹平衡审判、行政、执行等岗位交流比例。二是建立一人一档跟踪培育台账。对下派基层干部、遴选进入中院的基层法院干部分别建立专属管理台账,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动态掌握思想动态、履职难点;落实院领导结对帮带机制,定期赴基层督导下派干部履职,对遴选干部安排业务骨干带教,及时解决工作堵点。三是完善期满综合评估运用机制。干部交流任期、遴选干部试用期期满后,全面开展实绩、作风、能力综合考评,考核优秀的下派干部优先纳入院级后备干部,表现突出的遴选干部纳入中院重点培养对象,把交流历练成效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参考。

    下一步,我院将持续吸纳您的宝贵意见,在现有政策框架下不断优化上下级法院干部互通培养模式,扩大中院中层下派基层覆盖面,常态化开展基层干部遴选工作,以多渠道轮岗历练打造复合型法院干部队伍。恳请您持续关注全市法院工作,多提宝贵监督建议,助力法院队伍建设提质增效。

     

     

     

                             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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