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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强法治保障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建议

    名称 关于加强法治保障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建议
    编号 221 领衔代表 姜国军 办理部门 安康市人民检察院
    办理状态 已答复 签发日期 2026-03-01 发布日期 2026-06-29
    正文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的主题,提出要“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乡村振兴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经之路,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关键支撑,而法治保障是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乡村振兴中必须发挥检察服务作用,助推法治乡村建设。

    在实践中,感受到了安康市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主动融入乡村振兴大局,在生态环境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特定群体权益保障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一件件工作既有力度,更有温度,让法治温度直达“最后一公里”。为更好发挥检察机关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作用,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是聚焦重点领域,以更优检察履职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建议检察机关持续深化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在促进乡村产业发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保护乡村生态、传承乡土文化等方面持续发力,让法治成为乡村振兴的有力支撑,共同建设更美丽、更兴旺的新农村。

    二是加强普法宣传,以法治力量筑牢法治乡村根基。继续创新普法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法律咨询服务下乡进村活动。结合乡村实际,采用案例解说、巡回宣讲、线上普法等生动形式,走进田间地头、融入群众生活,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美丽乡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

    复函
    类别A

    安康市人民检察院

    签发人:陈 猛
    安检函〔2026〕6号
    对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21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21号

    建议的答复函

     

    姜国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法治保障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建议》(第221号)收悉,我院高度重视,现就建议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将服务保障乡村振兴作为服务大局的重中之重,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努力让“检察蓝”成为乡村振兴画卷上的靓丽底色。

            一是聚焦护耕稳产,促进产业兴旺。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办理非法占用耕地、高标准农田“非农化”“非粮化”案件18件,督促恢复、复垦被非法占用或损毁、撂荒的耕地70.1亩。平利县人民检察院针对农资市场种子经营户未悬挂备案公示牌、无电子备案凭证等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护种令”,督促核查登记县域内1046家涉农经营户,备案整改11家种子经营主体,建立了“三查三核”机制,实现100%监管覆盖,推动种业高质量发展,确保粮食安全。紫阳县人民检察院牵头法院、公安、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和茶叶协会召开茶叶产业高质量发展暨知识产权联席会议,细化完善联动保护工作机制和规范生产销售秩序通告,组织经营者、村民群众等开展“面对面”普法咨询,实现茶产业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擦亮了“紫阳富硒茶”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的“金字招牌”。

             二是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家园。紧盯违法堆放生活垃圾、污水横流、黑臭水体等“顽疾”,办理相关案件185件,督促处置农村生活垃圾136.1吨,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40亩,恢复水源地9处。紫阳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地域特色,将汉江、任河流域生态保护放在首位,践行“检察监督+恢复性司法+综合治理”理念,办理涉流域治理和生态修复案件17件,从流域水源涵养到污染防治,从打击破坏生态行为到推动系统修复,通过高质效办案助推“护绿、扩绿、兴绿”。镇坪县人民检察院依托检察“双进”e站受理举报线索,针对陕渝交界地带隐蔽非法取水行为迅速展开跨区域公益诉讼,及时制止违法行为并有效修复生态环境。同时,检察机关高度关注乡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累计办理涉历史村落和建筑保护案件5件,督促行政机关对3处民居进行修缮维护,让传统村落建筑焕发了新的生机。

            三是加强以案释法,筑牢法治根基。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断创新普法形式,丰富宣传内容,持续深入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法律咨询服务下乡进村,现场以案释法,与广大村民进行“零距离”“面对面”交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全市两级检察院共开展普法宣传活动91场次,参与群众达837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石泉县人民检察院依托“三下五联七宣”机制,开展“院坝普法”等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4万余份,现场答疑500余人次。紫阳县人民检察院持续通过法治进乡村方式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共推送法律知识5000余条。

            感谢您的建议和对我院服务乡村振兴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聚焦围绕耕地保护、农资安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土文化传承等重点领域,切实办理一批高质效公益诉讼案件。进一步加强与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联动,形成共治合力。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持续创新普法宣传形式,丰富普法内容,激活农村普法的“末梢神经”。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

     

     

     

                                     陕西省安康市人民检察院

                                    2026年6月23日

    (联系人:郑飞    电话:091******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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