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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支持废弃硫铁矿污染治理生态修复和后续运营维护的建议
| 名称 | 关于继续支持废弃硫铁矿污染治理生态修复和后续运营维护的建议 | ||||||
| 编号 | 70 | 领衔代表 | 韩丹丹 | 办理部门 |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安康市财政局 | ||
| 办理状态 | 已答复 | 签发日期 | 2026-02-27 | 发布日期 | 2026-06-30 | ||
| 正文 |
当前,我县废弃硫铁矿污染治理工作已取得阶段性胜利,但治理作为世界难题的攻坚治理,后续运维保障、生态价值转化等“后半篇文章”仍需持续发力。 一方面,治理后续运维跨度时间长、资金无稳定保障、长效治理根基薄弱。已完成治理的矿洞、废石贮存场及矿山生态修复科普教育示范基地,需长期投入资金用于日常巡查、设备维护及人员保障,但当前资金仅依赖阶段性专项补助,未形成常态化保障机制。另一方面,受连雨天气影响,特别是断面二次末端处理未上设施,裂隙水加剧导致酸性废水反弹,治理区域水质重金属控制不稳定,影响治理效果。第三,生态农业、文旅融合等产业规模较小,“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的路径不够清晰,治理区域基础设施、人居环境较差,实现生态治理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有差距。 建议: 1.建立运维长效机制。建议省市将治理完成交付的教育基地、矿洞日常巡护等费用,予以纳入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专项范围,持续予以支持保障。 2.实施末端治理措施。针对已产生的污染地下水、裂隙水,分析运行路径,在治理源头,落实资金因地制宜采取工程措施,进一步控制源头,因极端天气污染增量。同步,对污染治理区域源头河道及治理区域适度修复,通过生态重构,重建稳定的生态系统。 3.后续提升促进融合。建议省市加大支持力度,对治理损坏道路提升修复。聚焦茶叶、富硒等资源,支持发展特色产业,依托茶光互补打造工业旅游基地和A级景区,聚力张黄大院、红色旅游,推进文化产业提升,实现生态保护与富民增收双赢,助力乡村振兴提质增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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