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企业生产经营旺季和持续高温天气交织叠加,尤其是各类园区(含经开区、高新区、工业集中区,以下简称园区)劳动密集型企业、小微企业集中,“园中园”“厂中厂”现象越来越多,安全管理压力巨大,极易因电气设备高负荷运转、人员违章操作和违规动火作业引发火灾。为加强火灾安全防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进一步夯实消防安全责任
各县(市、区)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辖区园区消防安全管理,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市消防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和检查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市工信、科技、商务等行业部门要依据职责分工,督促园区完善消防安全设施和管理制度。市级其他行业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要求,督促指导管辖企业做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各级园区管委会要督促入园企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配齐消防设施设备,常态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初期火灾防范应对能力。
二、迅速组织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各级各部门要聚焦园区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以及用电用火用气、动火作业环节,组织火灾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严查占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料和使用可燃保温、装饰材料,生产、仓储、居住混用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规住人,私拉乱接、线路老化、超负荷用电以及违规开展电焊、切割等动火作业行为,灭火器、消火栓、自动喷淋系统、烟感报警器等消防设施缺失、损坏、无法使用和企业主体责任悬空等问题。对存在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场所,落实“六个一律”措施从严从快查处,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深刻汲取福建泉州晋江鞋厂火灾事故教训,组织园区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集中开展警示教育。突出企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及保安、电(气)焊工等重点人员,落实岗前消防培训、定期消防安全技能培训、特有工种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等制度,常态组织开展火灾情景构建应急演练,确保企业员工知晓本岗位火灾危险性,熟练掌握和使用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备,提高初期火灾处置能力,做到“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加强消防安全群防群治,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制度,引导和鼓励员工发现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