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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中药材种植商业保险机制护航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 名称 | 关于建立中药材种植商业保险机制护航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 ||||||
| 编号 | 115 | 领衔代表 | 刘桂湘 | 办理部门 | 安康市财政局,安康市农业农村局 | ||
| 办理状态 | 已答复 | 签发日期 | 2026-02-28 | 发布日期 | 2026-06-26 | ||
| 正文 |
中药材产业是我市特色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山区农民增收致富的支柱产业。以宁陕县为例,该县森林覆盖率高达96.24%,被誉为“天然药库”,全县90%农户从事药材生产种植,中药材种植面积达6.02万亩,天麻、猪苓等林下中药材已成为农民增收的“摇钱树”。 然而,中药材种植产业“靠天吃饭”的属性尚未根本改变,自然灾害和市场波动给产业发展带来巨大风险,药农生产积极性受挫,亟需建立有效的风险保障机制。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极端天气频发,药农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弱。 2025年以来,受极端干旱、高温天气影响,天麻等中药材受灾严重,普遍出现减产,个别种植大户天麻腐烂率高达三分之二以上,损失惨重。缺乏保险兜底,药农一旦受灾往往面临返贫风险。 二是野生动物致害严重,现有防控与补偿手段有限。 随着生态环境改善,野猪等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增加,对林下中药材的侵害日益普遍。宁陕县虽自筹资金组建猎狗护秋队并尝试购买野生动物致害保险,但因县域广阔、山大沟深,县级财力有限,防控覆盖面和补偿效果不明显,药农损失难以得到有效弥补。 三是市场波动大,缺乏风险对冲机制。 受中药材市场行情周期性波动影响,价格下跌时药农收入锐减。目前我市尚未普遍建立中药材种植商业保险,药农缺乏应对“灾损”与“价跌”的双重保障,产业发展的稳定性不足。 建议: 为有效规避种植风险,保护药农利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借鉴商洛市等地成功经验,将中药材保险纳入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范畴。 建议市财政局、保险公司等部门加强协同,制定全市中药材种植保险实施方案。争取将天麻、猪苓等主要道地中药材列入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目录,确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填补中药材保险领域的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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