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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支持缴纳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及相关问题解答

信息来源: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6-04-15 14:5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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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人家庭名下2套住房,均缴纳了物业费,发票日期分别是2025年5月2日、2025年12月31日,请问可以提取吗?

缴存人及配偶一个年度内可以自行选择其中一套住房的物业费申请一次提取,物业费要求自发票开具之日起,在一年之内。

申请支付物业费提取,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请提供物业费对应的房屋不动产权证号,凭本人身份证件和本人一类银行卡号及物业费发票,线下至市民中心、颍淮服务大厅或五管理部窗口申请,线上可通过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服务号、支付宝、皖事通申请。

在2026年1月份以还商贷名义提取了住房公积金,请问现在可以以提取物业费申请提取吗?

还商贷提取的次月,即可申请。当年存在购房提取的,同理。

为父母子女缴纳的物业费,可以提取吗?

我市支持的缴纳物业费的房屋是指本人或配偶名下的房屋,不支持为子女或者父母缴纳物业费。

缴存人家庭存在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可以提取吗?

缴存人家庭存在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的,只要账户余额足以偿还公积金贷款,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费。

支持物业费的房屋属地范围?

我市支持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费的房屋应是我市辖区内的自住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