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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州区文旅体局】《安徽省基本建设工程考古工作管理暂行规范》相关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颍州区文旅体局 发布时间: 2026-06-23 16:3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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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工程项目必须前置开展考古调查勘探?

安徽省辖区内各类新建、改建、扩建基本建设工程项目,但凡用地范围涉及文物分布区域、历史遗存潜在区域,均需要在土地出让、工程开工前,先行实施考古调查与勘探工作。

考古勘探结果分为哪两类处置情形?

①地块未发现古代遗存:文旅部门出具考古合规意见,项目可依规推进后续建设流程;②探明古墓葬、遗址等文物遗存:升级开展考古发掘,划定文物保护范围,调整工程选址或优化建设方案。

基建考古工作的发起主体与实施单位有何要求?

建设单位为考古工作申报主体,严禁施工单位自行开展考古作业。考古调查、勘探、发掘业务,仅能由具备法定考古资质的文博考古专业机构承接实施。

施工期间意外发现地下遗存,建设及施工方义务是什么?

必须立刻全面停工、保护现场,第一时间上报属地文旅(文物)主管部门,不得私自开挖、挪动、损毁出土文物,等待考古人员进场处置。

基建项目考古流程法定先后顺序是什么?

用地规划选址→考古调查勘探→遗存评估研判→考古发掘(如需)→文旅部门出具审核意见→土地审批、工程动工,严禁未考古先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