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互动交流 > 答问知识库

【颍州区】关于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相关知识问答

信息来源:三塔集镇 发布时间: 2026-07-07 16:45 浏览:
字号:

流转方式有哪些?

一、承包方可以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符合有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鼓励承包方委托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中流转土地经营权。二、承包方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将土地经营权部分或者全部流转的,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双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不变。三、承包方自愿将土地经营权入股公司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优先选择产业项目前景良好、有龙头企业参与、有能人带头领办和政府支持的企业。可以采取优先股等方式降低承包方风险。公司解散时入股土地应当退回原承包方。四、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开展集中成片流转,稳定土地流转关系,协调维护双方共同利益。

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或者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住所、联系方式等; 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四至、面积、质量等级、土地类型、地块代码等;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转方式; 五、流转土地的用途; 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七、流转价款或者股份分红,以及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八、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九、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关补偿费的归属; 十、违约责任。 流转双方签订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鼓励使用农业农村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发布的《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示范文本)》和《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合同(示范文本)》。

流转备案材料有哪些?

备案材料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流转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二、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复印件; 三、流出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复印件; 四、有关部门出具的对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审查审核意见复印件; 五、发包方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