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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南县】关于失业就业创业热点问题解答

信息来源:阜南县政府 发布时间: 2026-07-27 16:3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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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N”招聘活动是什么?

经省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常态化开展“2+N”就业招聘活动,精准搭建用人单位与求职者对接平台,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为全面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2”,是指“周三就业招聘”“周六人才对接”2大主题招聘活动。“周三就业招聘”,主要针对农民工、失业人员、城镇就业困难人员、新生代劳动者等重点人群,提供人性化招聘服务。“周六人才对接”,主要针对大学生、专业技术人员、技能劳动者等各类人才,提供人才招聘精细化对接服务。“N”,是指针对特殊群体和地方特色组织开展的N项招聘活动。特殊群体,主要针对妇女、退役军人、 残疾人、灵活就业人员等特殊群体,举办个性化、专业化专场招聘会。地方特色,主要围绕优化营商环境、“6178”现代化产业发展、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服务皖北发展、绿色发展和大别 山革命老区发展等重点,因时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招聘活动。

对各类就业载体吸纳贫困劳动者务工就业支持政策有哪些?

被认定为就业帮扶车间的,根据吸纳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脱贫劳动者人数,按每人每年2000-3000元的标准给予就业帮扶车间补助。

对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方式主要有哪些?

对就业困难人员提供个性化援助,通过组织参加职业培训、推荐企业吸纳、帮助灵活就业、扶持自主创业等方式,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对仍然难以实现就业的,可纳入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范围。根据年龄、家庭等因素,建立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排序机制,优先安排符合岗位条件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

灵活就业有相关的补贴政策吗?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每人每月给予350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为每人每月450元)和10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补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

16-24岁失业青年怎么界定?

一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的青年; 二是虽没有办理失业登记但事实上处于无业状态的失业青年[不包括正在就学(全日制)、服役、服刑、强制戒毒以及没有劳动能力的青年等],通过就业信息系统比对校验,其没有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没有登记就业、没有参加单位社会保险、没有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没有工商登记注册等,系统将视其为失业青年。

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前参加培训,除免费培训外,还有哪些政策?

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参加培训期间,按每人每天50元标准给予生活费补贴。

哪些重点群体就业可以享受免费培训政策?

贫困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称“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新生代农民工、退捕渔民)、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等群体可免费参加就业前技能培训。“免费培训”是指政府对基本培训服务的供给所发生的培训费用予以免除,具体按《职业培训目录》规定的培训时长和补贴标准开展。

公共就业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是什么?

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需求的劳动者可持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台人员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常住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公共就业服务。其中,处于无业状态的劳动者可在户籍地或常住地进行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及零就业家庭的劳动者可申请就业援助。

扶贫公益性岗位政策有哪些?

乡村公益性岗位脱贫人口(含监测人口)要与乡镇签订劳务协议并由用人单位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每月岗位补贴按绩效考核发放。各乡镇社区根据考核细则评定每月补贴标准,优秀:500元/人/月,良好:400元/人/月,基本合格:300元/人/月,不合格:不发放补贴。

对就业扶贫车间有哪些补贴政策?

被认定为就业帮扶车间的,根据吸纳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脱贫劳动者人数,按每人每年2000-3000元的标准给予就业帮扶车间补助。对在就业帮扶车间稳定就业的脱贫劳动者,月工资低于1340元的,每人每月按工资标准50%给予岗位补贴,月工资超过1340元(含1340元)的,每人每月按670元给予岗位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哪些?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且登记失业的下列人员,可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长期失业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地失林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高校毕业生、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贫困劳动者县外转移就业支持政策有哪些?

对到省外地区就业的脱贫人口(含监测人口),给予脱贫人口(含监测人口)交通补贴300元/人/年。

巾帼创业就业示范基地申报有何要求?

巾帼创业就业示范基地是指支持城乡妇女领办创办农家乐、合作社、家庭农场、电子商务创业就业示范基地。 申报条件:依据有关规定注册登记二年以上,单位负责人为女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会计制度完善,并按照《会计法》进行会计核算。生产经营效益好,创业就业带动能力强。农家乐管理服务人员中女性占比不小于60%,合作社成员原则上不少于50人。电子商务要有专业的运营团队,辐射带动能力强,每年须有不少于30份与省内合作社、家庭农场、手工制作企业、种养殖农户等服务对象签订的有效销售合同或合作协议。 建设目标:①申报企业带动妇女就业人员,每人年累计就业天数不少于5个月,就业妇女收入水平较上年度提高10%以上。②合作社、家庭农场、电子商务带动当年增加妇女就业不少于10人,农家乐年带动当年增加妇女就业不少于5人。③项目实施验收合格后,挂牌“‘徽姑娘’创业就业示范基地”。

巾帼创业就业培训项目审报有何要求?

巾帼创业就业培训是指支持开展家政、手工编织、电商、种养殖等创业就业培训,提升城乡妇女创业就业技能。 申报条件:有培训资质的培训企业并注册登记二年以上,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会计制度完善,并按照《会计法》进行会计核算。根据本地妇女创业就业的实际需求,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组织专业的师资力量,开展相关技能培训。 建设目标:①申报企业每年培训妇女人数不少于120人,每期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天,内容应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②培训对象为女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培训合格率达到85%以上;③积极推荐就业,推荐当年培训就业人员不少于当年培训人员的10%。

对生活困难失业农民工救助政策有哪些?

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3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经本人申请,由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按规定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