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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上县】公租房申请相关问答

信息来源:颍上县政府 发布时间: 2026-07-29 16:3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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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租房需要哪些材料?

新就业职工所需材料: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向所在单位提出,并提交如下材料: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县城区无住房证明;就业单位出具的担保书、收入和住房情况证明;申请人提供本人学历证书、招聘录用手续或与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合法的家庭成员之间的赡养、抚养和扶养关系的证明;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外来务工人员所需材料:符合条件的外来(进城)务工无房人员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向所在单位提出,并提交如下材料: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未婚由单位出具未婚证明;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县城区无自有住房证明;申请人提供与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合法的家庭成员之间的赡养、抚养和扶养关系的证明;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申请公租房保障的条件是什么?

(一)县中心城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家庭至少有1人具有本县中心城区户籍,并实际居住; 2.低收入人口由县民政部门进行认定;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由民政部门进行认定,其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应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残疾、大病、孤老、军烈属等特殊保障群体,收入标准放宽至90%;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县中心城区内无住房、经营性住房,或住房建筑面积低于人均15平方米; 4.符合公租房保障的其他条件。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从初次就业当月起计算未满5年; 2.在县中心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办理了招聘录用手续或与本县中心城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且在公租房申请所在地正常缴存社会保险;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县中心城区内无住房、经营性住房,或住房建筑面积低于人均15平方米。 4.符合公租房保障的其他条件。 (三)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在县中心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办理招聘录用手续或与本县中心城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且在公租房申请所在地正常缴存社会保险1年及以上;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县中心城区内无住房、经营性住房,或住房建筑面积低于人均15平方米; 3.符合公租房保障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公租房保障: (一)拥有两辆及以上汽车或拥有购置价在12万元以上中高档汽车的,拥有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等非基本生产生活必需品的; (二)非因不可抗力出售、转让自有房产不满1年的; (三)已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或正在享受保障性租赁住房等其他政策性住房的; 申请公租房实物配租,以家庭为单位。县中心城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通过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向慎城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颍上哪些人群可以申请?

公租房保障对象,包括符合条件的本县城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公租房申请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18周岁,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或者抚养关系。

咨询电话多少?

0558-4567536。

申请渠道是什么?

网上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无房人员,通过“皖事通”APP或电脑端搜索安徽政务服务网,搜索“高效办成一件事”“公租房办成一件事”,区域切换至阜阳市颍上县按照提示进行操作,1个工作日内完成认定。(新就业、稳定外来务工户籍申请人所在社区填写新就业、稳定外来务工;名下有车上传车辆购置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