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乡低保申请条件:
持有颍州区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无法确定是否共同生活的,以自然户确定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颍州区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颍州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审批流程:
1.本人申请,履行核查家庭经济状况授权相关程序;
2.镇(街道)受理、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入户调查(无异议可不进行民主评议)、审核确认、公示。
提供材料:
1.书面申请书;2.户口本、身份证;3.因残或因病导致生活困难的需提供残疾证或病历;4.收入情况声明;5.颍州区民政局规定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
审批依据:安徽省民政厅财政厅《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皖民社数字〔2023〕41号)、阜阳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印发《阜阳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阜民社数字〔2023〕24号)、颍州区民政局财政局关于印发《颍州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州民发〔2023〕3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25个工作日(办结时限不包括公示期)。
责任股室及电话:颍州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办公室0558-2201780。
二、临时救助申请条件:
2.支出型困难家庭:因自负医疗费、教育费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城市低收入家庭、农村困难家庭。
(三)颍州区民政局认定的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或个人。
审批流程:1.本人申请,履行核查家庭经济状况授权相关程序;2.镇(街道)受理、入户调查、公示、审核、确认。
提供材料:1.居民户口簿、身份证;2.临时救助申请书;3.家庭(个人)遭遇困难情况的声明、家庭收入情况声明、财产状况声明;4.颍州区民政局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审批依据:安徽省民政厅 财政厅《安徽省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皖民社数字〔2023〕42号)、阜阳市民政局 财政局关于印发《阜阳市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阜民社数字〔2023〕25号)、颍州区民政局 财政局关于印发《颍州区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州民发〔2023〕31号)等文件精神规定。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办结时限不包括公示期)。
责任股室及电话:颍州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办公室0558-2201780。
三、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申请条件:
2.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儿童参照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
审批流程:
1.由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或其监护人向儿童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2.镇(街道)审核;3.颍州区民政局审批。
提供材料:
1.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死亡、疾病、残疾、失踪等相关证明;2.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免冠照片。
审批依据:《颍州区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施方案》。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责任股室及电话:颍州区民政局社会事务股0558-2201716。
四、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条件:
审批流程:
1.由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申请。2.镇(街道)残联审核;3.镇(街道)文化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调查、公示、审定。
提供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2.残疾人证、低保证或脱贫人口证明。
审批依据:《颍州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州民发〔2022〕24号)。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责任股室及电话:颍州区民政局社会事务股0558-2201716。
五、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条件
审批流程:
1.由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申请。2.镇(街道)残联审核;3.镇(街道)文化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调查、公示、审定。
提供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2.残疾人证。
审批依据:《颍州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州民发〔2022〕24号)。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责任股室及电话:颍州区民政局社会事务股0558-2201716。
六、城乡特困供养生活救助申请条件:
审批流程:
1.由本人申请;2.镇(街道)审核、确认、公示。
提供材料:
1.申请书及申请承诺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复印件);2.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3.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4.残疾人需提供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审批依据:安徽省民政厅《安徽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皖民社字〔2021〕74号)、阜阳市民政局《阜阳市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阜民社数字〔2021〕10号)。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责任股室及电话:颍州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办0558-2201780。
七、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申请条件:
具有颍州区户籍的城乡特困供养对象中的失能人员和城乡低保对象中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失能老人。
审批流程:
1.经济困难失能老人护理补贴由本人或其子女、村(社区)委员会代为申请;2.镇(街道)审核、评估(民政、卫健、社区)、公示;3.颍州区民政局审批。
提供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2.特困供养证、低保证(复印件)。
审批依据:《颍州区经济困难失能老人护理补贴实施管理细则》(州民福〔2017〕78号)。
办理时限:27个工作日。
责任股室及电话:颍州区民政局养老服务股0558-220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