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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工程机械大型车辆停车场地
来信人 李** 来信日期 2026-07-17
信件索引号 202600017
信件内容
本公司现有大型机械车辆30余台无处停放,急需场地一块,方便大型半挂车进出,若有十亩以上场地且得到政府的支持,本公司有能力将县城全部机械管理至统一停放。望政府给予解决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贵德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回复日期 2026-07-17
办理结果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大型机械车辆30余台无处停放,急需十亩以上场地”的来信已收悉。经核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我县国土空间规划等规定,各类建设用地必须符合规划确定的用途。经核实,目前我县规划范围内暂无专门用于工程机械车辆停放、面积十亩以上的交通设施或社会停车场用地可供直接安排,难以满足您提出的定向供地需求。

二、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要求,工程机械车辆停放属于企业自身配套设施范畴,原则上应由企业利用自有场地或通过市场化租赁等途径解决,不宜通过行政审批方式单独为企业提供停放用地。

建议贵公司通过市场化渠道,与拥有合法场地且用途相符的产权人协商租赁,依法解决车辆停放问题。

如您需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或有好的意见建议,欢迎与我局规划科联系(联系电话:0974-8551392)。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贵德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2026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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