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汉滨区乡村振兴局坚持“融入党建带振兴、抓好振兴促党建”的工作思路,将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点,严格遵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搞好“四个结合”,抓实党员发展工作。
一是把党员发展与党史教育结合,突出政治引领。始终把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衡量一个人政治上是否成熟、能否加入党组织的第一标准。综合考察发展对象思想政治、能力素质、道德品行等方面现实表现,防止用“能人”“好人”标准代替党员标准。时刻关注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动态,定期开展谈心谈话、理论学习,了解其入党动机,将入党积极分子思想状态作为发展对象的先决条件。强化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培训工作,结合党史学习教育,1名同志参加了陕西省在延安举办的2021年入党积极分子示范培训学习。结合机关党日活动,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先后到牛蹄岭战斗遗址开展“诵读党史、缅怀先烈”红色地标打卡活动,到平利老县镇蒋家坪村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讲话精神,到安康博物馆参观学习感受城市变迁与发展,组织观看《古田军号》《第一大案》《太行山上》及《长津湖》等警示教育片、红色电影,邀请参加“红歌比赛”等,丰富思想教育内容,坚定理想信念,纯洁入党动机。
二是把党员发展与践行初心结合,突出理想信念。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积极参与“五个过硬模范机关”创建,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我为群众办实事”清单,把“我为群众办实事”成效作为检验入党动机的重要一环,纳入审查。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参加支部“三会一课”,拓宽接受教育途径,在不断的学习中坚守初心,牢守信仰,有效提高了教育成效,在践行初心中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三是把党员发展与提升本领结合,突出发展实效。鼓励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随机关党员进社区领岗,参加新时代文明实践乡村振兴志愿服务、“新阶段、新起点、我想说”演讲、“启航新征程、砥砺谋新篇”、“弘扬雷锋精神、共建文明城市”、“见义勇为”基金募捐等活动,为广大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搭建实践锻炼平台,不断提高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党性修养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并带动机关干部形成了立足岗位,你追我赶、勇立潮头良好氛围。几年来,机关先后有1名同志受到省委表彰,1名同志受到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表彰,1名同志受到国务院扶贫办表彰,5名同志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11名同志受到区委表彰,14名同志受到市区行业部门表彰,其中2名入党积极分别受到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表彰。
四是把党员发展与工作流程结合,突出党员质量。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开展党员发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群众推荐、党委考察、支部票决、全程公示”发展党员工作机制,坚持质量第一,严把思想教育、政治审查和公开透明“三关”,坚决杜绝“带病入党”“人情入党”“关系入党”等现象发生。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并在党务公开栏上全程公示,广泛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切实增强党员发展的透明度和群众认同感,确保党员发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四个结合”增强了机关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和号召力,既确保了新时代党员发展的先进性,又促进了机关党组织规范建设,吸引了更多机关优秀人才加入到党组织中来,先后有2名同志向支部递交了入党申请,2021年机关党支部也被授予“安康市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