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单位名称
违法事实
文书编号
处罚金额(元)
承办时间
承办人
1
安康大管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指使他人冒险作业;高层民用建筑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汉滨消行罚决字〔2024〕第0046号
5000元
2024年11月12日
李超(主)、李强
2
安康虾皇夜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电器线路的敷设不符合规定
汉滨消行罚决字〔2024〕第 0048号
1000元
李超(主)、赵雪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