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20250003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2月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安康市汉滨区欢喜岭路10号水景湾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915—8997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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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登记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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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陈大友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
安康市汉滨区晏坝镇晏坝中心社区 |
610902212009JC00254F00010003 |
宗地面积:168.6㎡;建筑面积:316.72㎡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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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机构:汉滨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