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关于2025年6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文件名称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关于2025年6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索引号 QHBJ/2025-0053 公开目录: 环境保护领域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年06月25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5-06-25 11:4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25日-2025年7月1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915-3201757

传真:0915-3214796

邮箱:870135959@qq.com

邮编:725000

通讯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中路64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备注

1

大唐汉滨石梯10万千瓦复合光伏发电项目(重大变动)   

安康市汉滨区石梯镇花果村、大石村、双联村、双村村、叶沟村、冯山村、青石村、杨寇村、烟龄村,关家镇高沟村、魏垭村、邹庙村、李台村、关家社区

大唐安康汉滨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安康市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石梯镇、关家镇,中心地理坐标为:109度7分19.993秒,32度45分24.257秒。光伏区为流转土地,占地面积3664亩。其中石梯镇光伏区占地2664亩,关家镇光伏区占地1000亩。项目建设总规模10万千瓦光伏场区,并配套建设一座110kV升压站5.2km的送出线路。主要的变动为:光伏阵列的建设区域发生了变化,项目光伏区的总体布局发生了变动,光伏阵列区的面积增加,光伏组件容量、光伏组件数量、逆变器数量、35kV箱式变压器、35kV集电线路、道路的建设内容均发生了变动调整后用地较为分散,增加了新的环境敏感目标。项目主体工程包括光伏场区、升压站和送出线路。由于升压站和送出线路未发生变化且已经建成,本次评价仅包括光伏场区工程,升压站和送出线路的环境影响评价执行原环评内容。总投资5000万元,环保投资24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0.49%。项目建设属于国家发改委第7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鼓励类,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

大唐汉滨石梯光伏发电项目.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