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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民政局关于征求《汉滨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实施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5-06-25 10:11  作者:源自: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未年人保护工作,建立未年人保护工作机构,区民政局研究起草了《汉滨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实施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将《汉滨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实施草案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7月25日。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热线电话、电子邮件、信函反馈意见,并请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电话:0915—3210717
   2.电子邮件:101250477@qq.com
   3.信函:汉滨区南环西路33号汉滨区民政局办公室收,请在信封上注明“汉滨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

实施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

 

 

汉滨区民政局

2025年6月25日

 

汉滨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

实施草案征求意见稿)

                            

一、项目背景                                            随着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政策文件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民政部门应当根据需要设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目前,我区没有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因此,我区急需建设一个功能齐全、服务专业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势在必行。

二、建设目标

机构建设目标:建立一个相对独立、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确保其具备养育、医疗、康复、教育、心理辅导等综合服务能力。

服务提供目标: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等未成年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救助保护服务,保障其基本权益。

社会影响目标:通过中心的建设与运营,提升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整体水平,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建设内容与标准

(一)基础设施建设

选址与规模:选择交通便利、环境适宜的地点建设中心(目前选址张滩中心社区东区),总建筑面积不少于3500平方米,100张床位,包括生活区、教育区、医疗康复区、心理辅导区、活动区等功能区域。

建筑标准:按照国家相关建筑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确保建筑安全、环保、舒适。生活区应配备足够的床位、卫生间、淋浴间等设施;教育区应设置教室、图书室、活动室等;医疗康复区应具备基本的医疗诊断、治疗和康复训练条件;心理辅导区应配备专业的心理咨询设备;活动区应提供适合未成年人的文体娱乐设施。

配套设施:完善中心的水电、暖通、消防、安防等配套设施建设,确保其正常运行。同时,建设必要的室外活动场地和绿化景观,为未成年人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二)人员队伍建设

人员配置:根据中心的服务能力和业务需求,配备8-10名的专业人员,包括管理人员、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教师、医护人员、安保人员等。各类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和工作经验。

人员培训:定期组织人员参加专业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培训内容包括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心理辅导技巧、教育方法、医疗康复知识等。

团队建设:加强团队建设,培养团队合作精神,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通过开展团队活动、案例研讨等方式,促进人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三)服务内容与流程

服务内容:

生活照料:为未成年人提供基本的生活照料服务,包括饮食、住宿、衣物等,确保其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医疗康复:与医疗机构合作,为未成年人提供基本的医疗诊断、治疗和康复训练服务,保障其身体健康。

心理辅导:配备专业的心理咨询师,为未成年人提供心理评估、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服务,帮助其解决心理问题,促进其心理健康。

教育支持:为未成年人提供文化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帮助其提高学习能力和就业能力。

权益保护:协助民政部门做好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工作,包括监护评估、个案会商、服务转介等。

服务流程:

接待与评估:对前来寻求帮助的未成年人进行接待和初步评估,了解其基本情况和需求。

制定服务计划:根据评估结果,为未成年人制定个性化的服务计划,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和预期目标。

实施服务:按照服务计划,为未成年人提供相应的服务,并定期进行跟踪和评估,及时调整服务内容和方式。

结案与跟进:在服务结束后,对未成年人进行结案评估,了解其服务效果和满意度。对于需要持续跟进的未成年人,建立跟踪回访机制,确保其得到持续的支持和帮助。

(四)信息化建设

信息系统建设:建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未成年人信息的采集、整理、存储、分析和共享。系统应具备信息录入、查询、统计、分析等功能,方便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决策支持。

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加强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确保未成年人的信息安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操作,对未成年人的信息进行加密存储和传输,限制信息的访问权限,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信息化应用: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中心的服务效率和管理水平。例如,通过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对中心各区域的实时监控,提高安全管理能力;通过在线教育平台为未成年人提供远程教育服务,丰富教育内容和形式。

四、实施步骤

(一)筹备阶段(2025

成立项目领导小组:由区民政局牵头,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管理局、区环保局、区住建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人社局、区卫健局等相关部门成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规划、协调和推进。

开展调研与规划:对汉滨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现状进行深入调研,了解需求和存在的问题,制定项目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

落实项目资金: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同时加大本级财政投入,确保项目建设资金足额到位。

完成项目立项与审批:按照相关规定,完成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等审批手续。

(二)建设阶段(2026

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建设规划和标准,进行中心的土建工程、装修工程和配套设施建设。同时,开展设备采购和安装调试工作。

人员招聘与培训:根据人员配置方案,公开招聘各类专业人员,并组织进行岗前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服务流程与制度建设:制定中心的各项服务流程和管理制度,包括接待制度、评估制度、服务计划制定制度、服务质量监督制度等,确保中心的规范化运行。

信息化建设:启动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完成硬件设备采购和软件系统开发,进行系统测试和试运行。

(三)试运行阶段(2027年

人员入驻与服务开展:招聘的人员正式入驻中心,按照服务流程和制度,开始为未成年人提供救助保护服务。

测试与优化:对中心的各项设施设备、服务流程和管理制度进行测试和优化,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中心的正常运行。

宣传与推广: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宣传中心的服务内容和联系方式,提高中心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正式运营阶段(2027

全面开展服务:中心正式投入运营,全面开展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为有需求的未成年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

持续改进与提升:定期对中心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和分析,根据评估结果,不断改进服务内容和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和效果。

加强合作与交流:与相关部门、社会组织和企业等建立合作关系,共同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同时,加强与国内外先进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其先进经验和做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民政、教育、公安、司法、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为成员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局,负责日常工作。

(二)加大资金投入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资金足额到位。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和社会捐赠,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为项目建设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三)强化部门协作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民政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与教育、公安、司法、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教育部门要负责中心的教育支持工作,为未成年人提供文化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公安部门要负责中心的安全保障工作,依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司法部门要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财政部门要保障中心的建设资金和运营经费;人社部门要在人员招聘、培训等方面给予支持;卫健部门要负责中心的医疗康复工作,为未成年人提供基本的医疗诊断、治疗和康复训练服务。

(四)加强人员培训

定期组织中心工作人员参加专业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同时,建立培训考核机制,将培训情况与人员晋升、奖惩等挂钩,激励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五)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义和政策法规,提高全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认识和关注度。同时,积极宣传中心的服务内容和联系方式,让更多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了解和信任中心,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六、预期效益

提高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水平:通过中心的建设与运营,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等未成年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救助保护服务,保障其基本权益,提高我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整体水平。

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中心提供的生活照料、医疗康复、心理辅导、教育支持等服务,有助于解决未成年人在生活、学习、心理等方面遇到的问题,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

增强社会关爱保护意识:中心的建设与运营将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氛围,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积极参与到未成年人保护事业中来,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良好局面。

推动政策落实与完善:通过中心的实践探索和经验总结,为未成年人保护政策的制定和完善提供参考依据,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向更加科学、规范、有效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