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名称 | 汉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 ||
| 索引号 | /2025-0000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5年07月22日 |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5-07-22 10:42 |
西安建工绿色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52206054317):
本委受理杨锋诉你单位确认劳动关系争议一案,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等相关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汉劳仲案字〔2025〕7号《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举证的期限为庭审辩论终结前,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本委定于2025年8月6日上午9时00分在汉滨区香溪路8号汉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依法公开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如届时未能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
安康市汉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