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名称 | 安康750KV变电站新建工程供水专线竞争性磋商公告 | ||
| 索引号 | /2025-0000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5年09月15日 |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5-09-15 10:09 |
鸿图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建民办安康75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征迁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对安康750KV变电站新建工程供水专线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诚邀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安康750KV变电站新建工程供水专线。
二、项目编号:HTZJAKCG-2025-004。
三、采购人名称:建民办安康75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征迁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地 址:汉滨区建民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方式:15991956668。
五、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鸿图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新城街道木竹桥村一组14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18809152700;
六、采购内容和要求:
1、采购内容:铺设输水管道3705m,管径为DN110;新建加压泵房1座,升压泵2台及相应设备设施。(以安康750KV变电站新建工程供水专线设计方案为准)。
2、项目用途:用于安康750KV变电站新建工程供水专线;
3、采购预算:640800.00元。
七、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本次磋商要求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拟派项目建造师须具备相应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建造师;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磋商时间前6个月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或新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磋商时间前6个月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8)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的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自行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5)《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6)《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7)《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0)《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九、磋商文件发售:
若您公司确定参与本项目磋商,请于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9月22日(8:30至12:00,14:00至17:00,节假日休息)在鸿图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新城街道木竹桥村一组14号)进行报名。
注:报名时请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十、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26日14:00时;
2、磋商时间:2025年9月26日14:00时;
3、磋商地点:安康市汉滨区新城街道木竹桥村一组14号。
十一、其他应说明的事项:无。
十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鸿图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