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辖区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17类食品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测,共抽检13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24批次,不合格6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具体通告如下:
总体情况:餐饮食品4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调味品10批次、豆制品4批次、方便食品3批次、糕点2批次、冷冻饮品3批次、粮食加工品18批次、肉制品13批次、乳制品1批次、食糖1批次、食用农产品52批次,6批次不合格、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1批次、蔬菜制品4批次、水果制品1批次、糖果制品1批次。不合格原因主要涉及农药残留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如下:
1、安康绿满园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大葱(细),1批次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陕西来万友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铁杆山药,1批次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3、安康万友水果蔬菜商贸有限公司广场分公司销售的麦芹,1批次辛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4、安康市家和商贸有限公司五里分公司销售的小台农芒果,1批次吡唑醚菌酯、戊唑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5、安康市汉滨区张昊天水产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黄鳝,1批次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6、汉滨区左邻右邦生活超市销售的毛山药,1批次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附件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附件3: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附件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