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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关于禁止非法穿越秦岭核心保护区倡议书

文件名称 汉滨区关于禁止非法穿越秦岭核心保护区倡议书
索引号 /2025-0000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年11月12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5-11-17 16:44

各旅游从业单位、户外运动爱好者及广大干部群众:

近年来,随着户外运动的兴起,个别户外运动机构和户外爱好者违反《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组织人员进入秦岭核心保护区进行穿越、探险等活动。不仅对脆弱的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惊扰野生动物栖息、阻碍珍稀植物生长、遗留垃圾污染土壤水源,更可能因地形复杂、气候多变引发迷路、失联等安全事故,给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也带来极大风险,甚至耗费大量的社会公共救援资源。

为坚决筑牢秦岭生态安全屏障,遏制非法穿越探险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向全社会发出如下倡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争做秦岭生态的忠诚卫士。秦岭是我国的中央水塔和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是中华民族的祖脉和中华文化的重要象征。我们要自觉站在国家和全局的高度,严格遵守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深刻认识秦岭核心保护区的生态重要性和保护必要性,明确非法穿越行为的违法性与危害性,不组织、不参与、不宣传任何形式的进入秦岭核心保护区的非法穿越探险活动。

二、强化安全意识,守牢生命财产的安全底线。我们要充分认识非法穿越活动面临的山洪、滑坡、暴雪等恶劣自然灾害风险,以及可能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等造成的不可挽回的严重后果。珍爱生命,敬畏自然,绝不违法冒险进入秦岭核心保护区,绝不进行未经合法审批或缺乏安全保障的探险探秘活动。

三、践行文明理念,树立绿色出行的良好风尚。坚持选择合法合规的户外活动路线,坚决抵制以“探险”、“挑战”为名义破坏生态的行为。鼓励前往秦岭地区依法依规设立的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开放区域进行休闲游览和观光体验。自觉遵守景区管理规定,沿指定线路行走,爱护公共设施,不乱采滥挖植物,不随意丢弃垃圾, 自觉维护环境卫生。




 汉滨区林业局             汉滨区文化和广电旅游局
汉滨区公安分局     汉滨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