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汉滨区人民政府> 专题栏目> 不动产登记> 正文内容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时间:2026-01-05 14:52  作者:佚名源自:本站原创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权利人杨树彦因保管不善, 陕(2024)汉滨区 不动产权第0006357号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树彦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