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C类
汉政函〔2025〕43号 签发人:向诗兵
对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65号建议的复函
缪红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搬迁安康烈士陵园建立牛蹄岭革命公园的建议》(第26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安康烈士陵园位于汉滨区陵园路31号,始建于1950年,是为纪念牛蹄岭战役牺牲烈士而建。陵园占地17.61亩,安葬烈士562名,建有纪念碑、陈列馆等设施10处,现为省级烈士纪念设施和全市重要红色教育基地,是安康红色文化的重要载体和历史见证。
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规定,烈士纪念设施迁建需符合“重大建设工程需要或不可抗力”条件,并须逐级报批至省级或中央层面。经核查,目前该陵园未涉及重大工程建设需要或不可抗力因素。现行政策明确要求对烈士纪念设施“应保尽保”“原则上不迁葬”,故申报迁建工作尚不具备政策依据。此外,迁建工作涉及土地征收、遗骸迁移、设施重建等多个环节,资金需求较大,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当前实施条件尚不成熟。
汉滨区高度重视您提出的红色资源整合利用建议。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严格按照“简朴、适用、绿色”原则,持续完善陵园现有设施功能,着力提升教育服务品质;二是结合《牛蹄岭》电视剧热播契机,加大红色文化宣传力度,精心策划专题教育活动;三是将牛蹄岭革命公园建设纳入远期规划研究范畴,待政策、资金等条件成熟后统筹推进。
衷心感谢您对安康烈士褒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汉滨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5日
(联系人:王莹 电话:0915-2078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