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卫生健康关于2025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情况专题报告

文件名称 汉滨区卫生健康关于2025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情况专题报告
索引号 /2026-0000 公开目录: 环境保护领域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6年03月31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6-03-31 14:37

 

2025年,区卫生健康局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聚焦第三轮中央及省级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项审计等重点任务,切实履行卫生健康系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压实责任,构建责任闭环体系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及“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按照“抓硬件设施建设、抓运行机制落实、抓日常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医疗废物“村收集、镇暂存、区监督、市处置”的工作模式。依托已建成的18个医疗废物暂存中转站,规范开展全区镇办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医疗废物的暂存中转工作。扎实推进水资源保护及水污染防治工作,全面健全医疗污水处理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明确各医疗机构为其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

二、聚焦重点,提升处置能力

2025年,先后完成茨沟镇中心卫生院、大河镇中心卫生院、洪山镇石转卫生院等10余家公立医疗机构及安康金州医院、华安医院等5家民营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贮存设施与污水处置设施更新维护工作,新增化验室污水预处理系统22套,切实从源头强化管控与防范。指导51家医疗卫生机构编制《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审批。

三、强化管理,依法落实许可制度

依据放射诊疗管理相关规定,医疗机构设置辐射类建设项目时,须提交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等材料,并在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放射诊疗许可证》后,方可在批准范围内开展放射诊疗活动。

四、立行立改,扎实推进问题整改

针对环保督察及专项审计反馈问题,区卫生健康局高度重视并迅速行动,实施台账式与清单式管理,逐一研究制定整改措施,逐项明确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及完成时限,确保整改工作坚决、迅速、全面、彻底。同时,对照反馈问题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认真开展自查工作。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现场交办整改问题4个、督察报告反馈问题3个;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保护、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审计反馈问题3个,上述问题均已按期办结销号。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强化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全流程管理,进一步压实责任、传导压力、细化举措,全力保障卫生健康系统生态环境安全稳定。具体措施如下: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牢固树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红线、高压线”意识,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卫生健康系统重点任务统筹部署推进,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确保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落地见效。二是深化宣传培训。通过多种形式在卫生健康系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针对全区各级医疗机构全体工作人员,开展医疗废物危害、分类、收集及个人防护知识培训,提升自我防护能力;针对监管执法人员开展系统化专业培训,提升队伍业务素质。三是严格监管执法。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推行局领导包片、股室包抓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医疗机构开展督导检查。对多次出现违规问题的医疗机构,依法加大处罚力度、严肃追责问责,倒逼其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规范医疗废物、废水处置行为,提升监管质效,有效防范医疗废物、废水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危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汉滨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