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名称 | 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汉滨分局 2025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履职尽责情况暨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专题报告 | ||
| 索引号 | /2026-0000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6年04月10日 |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6-04-10 16:23 |
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和市城管执法局精心指导下,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汉滨分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始终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统筹推进城管领域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专项整治、长效建设各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任务,切实履行城管部门生态环境保护法定职责。现将有关情况专题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履职尽责情况
我局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突出位置,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构建“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业务股室统筹协调、执法中队和环卫站所落地落实”的工作责任体系。严格按照局“三定”及局属执法大队、环卫中心“九定”方案,明确中心城区“四办四镇”城管执法主责,对其他各镇辖区城管执法工作做好业务指导,推动形成权责清晰、属地负责、部门协同的生态环保工作格局。
全年先后印发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建筑垃圾专项整治、道路清扫保洁扬尘管控等系列工作方案和通知,细化年度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和推进时限,配套建立工作台账、督导检查、闭环销号等工作机制,将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贯穿城市管理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同时,深化“镇办吹哨、城管报到”工作机制,加强与生态环境、住建、市场监管、公安交警等部门联动协作,健全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线索移交等制度,形成齐抓共管、协同共治的生态环保工作合力,全面抓实大气污染防治、建筑垃圾治理等核心工作,各项任务均按要求圆满完成,城管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二、生态环境领域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一)纵深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筑牢大气环境防线
围绕餐饮油烟、散煤散烧、工地扬尘、渣土运输、禁燃禁烧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领域,坚持集中整治与常态化监管结合、源头管控与执法查处并重,全方位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筑牢大气污染执法防线。
1.餐饮油烟治理实现全流程管控。建立全面排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监管模式,完成中心城区1379户餐饮单位全覆盖排查,对1022户产油烟单位实现常态化、全覆盖监管,全年累计检查餐饮单位10775户(次),清理违规露天烧烤221处(次)。严格落实新增餐饮门店源头管控,将油烟净化设备安装、规范使用作为开业必要条件,督促经营主体落实设备定期清洗、维护主体责任。深化多部门联动,实现餐饮商铺全天候、全区域管控,确保油烟污染问题早发现、早处置。
2.散煤散烧治理保持高压态势。以秋冬季为重点监管时段,聚焦道路两侧、餐饮门店、流动摊点等重点区域,持续开展禁煤禁烧专项整治,全年累计开展整治行动68次,查处违规散煤问题28处,坚决严防散煤散烧问题反弹回潮,切实减少散煤燃烧大气污染。
3.工地扬尘管控做到严管严控。按照市局分工,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地全部纳入执法监管范围,落实执法人员常态化巡管要求;配合住建部门严格核查工地道路硬化、车辆冲洗、扬尘覆盖等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到位的依法责令限期整改、从严处罚。全年累计检查工地582处次,查处扬尘违法行为5起,下达整改通知书5份,行政处罚5200元,切实规范工地施工扬尘管控行为。
4.渣土运输管理实现规范化监管。督促渣土运输企业严格落实密闭运输、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等管控要求,采取布控巡查、重点路段设卡检查、建筑工地驻守监管等方式,强化渣土运输全流程执法。联合公安交警、运管部门定期开展渣土车违规运输专项整治,全年累计开展联合执法40次,检查渣土运输车辆1196辆(次),查处违规运输行为124起,下达整改通知书28份,罚款3.3万元,有效遏制渣土车带泥上路、抛洒滴漏等污染问题。
5.禁燃禁烧与道路保洁管控落地见效。紧盯除夕、清明等重点时段,严查城市道路、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焚烧冥币、垃圾、烧柴烤火等行为,全年累计查处占道焚烧冥币行为38起,垃圾焚烧、烧柴烤火行为12起。严格落实道路保洁“522”工作法,确保中心城市道路机扫率、垃圾收运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遇重度污染天气及时调整洒水降尘作业模式,实现科学精准抑尘,切实降低道路扬尘污染。
(二)深化建筑垃圾全链条治理,破解乱堆乱倒难题
围绕建筑垃圾乱堆乱倒突出问题,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长效治理,构建“产生、运输、处置”全流程核准监管体系,推动建筑垃圾治理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1.开展全域排查整治。印发建筑垃圾专项整治系列文件,明确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乡镇属地责任,紧盯建筑垃圾“三大方面6大环节”,扎实开展全域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落实五大分类处置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全年累计排查各类建筑垃圾相关场所412处,发现违规堆放、偷拉乱倒等问题43个,全部完成整改,整改完成率100%。
2.健全监管制度机制。严格落实在建工地建筑垃圾处置备案制度,推行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运输转移联单管理,强化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各环节核准监管,重点整治无证运输、非法委托运输、违规处置等违法行为。针对城乡接合部建筑垃圾治理重点难点问题,建立常态化排查机制,保持高压管控态势,切实从源头防范违规处置行为。
3.强化属地协同管控。针对非中心城区辖区建筑垃圾管控工作,强化业务指导,督促属地镇政府建立村(社区)网格群众监督与镇综合执法队依法打击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法规政策宣传,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引导辖区单位、群众规范处置建筑垃圾,形成上下联动的建筑垃圾治理格局。
(三)健全长效监管体系,提升协同共治能力
1.完善网格化监管。将生态环境保护监管纳入城市管理网格化体系,推动监管触角向村(社区)延伸,实现重点区域、重点问题全覆盖监管,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早解决。
2.强化执法能力建设。严格落实城市管理“721”工作法,将服务劝导、宣传教育与刚性执法相结合,坚持疏堵结合、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同时,通过业务培训、以干促学等方式,提升执法人员执法专业能力,确保依法履职、精准执法。
3.构建全民共治格局。持续开展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通过线下宣传、入户讲解等方式,提升群众生态环保意识。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动员群众参与生态环境整治和监督工作,构建“政府监管、企业主责、公众参与”的生态环保共治格局。
三、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我局始终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闭环管理,高标准完成交办的信访件整改任务,实现问题全部清零、整改闭环到位,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一)督察交办问题总体情况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我局共收到环保督察信访件4件,涉及建筑垃圾堆放、违规建设等方面,其中问题属实2件、部分属实2件。对属我局职责范围的问题,全部依法依规限期整改到位;对不属我局职责的问题,第一时间对接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置,并做好配合工作,确保群众诉求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二)具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D3SN202505310051号信访件:群众反映早阳镇丁山村(现左湾村)路边建筑垃圾堆积等问题。经核查,路边建筑垃圾为中铁十九局西康高铁XKZQ-6标段项目部临时堆放,问题属实;林地占用、古树砍伐等问题按职责移交相关部门。我局于6月1日向涉事单位送达《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限期6月4日前清运,涉事单位于6月2日全部清运完毕。同时,要求属地镇政府加强建筑垃圾规范管控,健全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持续做好配合工作,抓实建筑垃圾管控后续巩固。
2.D3SN202506010042号信访件:群众反映龙湾水境小区15号楼楼下露天堆放、焚烧垃圾等问题。经核查,小区楼下为住户装修建筑垃圾临时堆放,未发现焚烧痕迹,问题部分属实;废品回收站相关问题移交相关部门。我局向小区物业送达整改通知书,限期6月2日前清运完成,物业按时完成垃圾清运和场地保洁,并对临时堆放点实施围挡封闭管理,另行设置规范的装修垃圾周转堆放点,同时责令辖区执法中队强化日常巡查。
3.D3SN202506200015号信访件:群众反映瀛湖镇郭家河村14组村口倾倒建筑垃圾问题。经核查,为当地村民2020年收集的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约150立方米),问题属实。我局向当事人送达整改通知书,限期6月22日前清运,当事人于6月22日中午全部清理完毕。同步要求属地镇政府加强法规宣传,定期开展巡查,严厉查处乱堆乱倒行为。
4.D3SN202507020029号信访件:群众反映土产日杂公司违法建设钢结构房问题。经核查,该公司拟搭建车库防水雨棚(仅焊接5根钢柱,非钢结构住房),未取得合法手续,问题部分属实。我局责令其未取得手续前不得施工,7月3日经现场复核,违规钢柱已全部拆除。同时要求辖区执法中队配合街道办事处加强日常巡查,严防突击搭建行为。
(三)整改工作主要举措
1.高位推动,快速响应。对每一件督察交办信访件,均由主要领导牵头督办,分管领导带队现场核查,第一时间明确责任主体、整改时限和具体要求,确保整改工作快速启动、有序推进。
2.依法依规,精准处置。严格按照职能职责和法律法规,对属我局管辖的问题,坚决依法查处、限期整改,做到程序合法、处置到位、整改彻底;对不属我局职责的问题,及时出具核查意见,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同步做好后续配合工作。
3.闭环管理,从严验收。建立“核查-整改-复核-销号”全闭环管理机制,整改完成后第一时间组织现场复核,对照整改要求逐项核查验收,确保整改工作不打折扣、不走过场,全部符合整改标准。
4.举一反三,长效管控。针对督察交办问题暴露的共性问题,举一反三,在抓好个案整改的同时,健全常态化排查整治机制,完善全链条监管体系,强化属地协同管控,切实把督察整改成效转化为城市管理提质增效的强大动力,从源头防范同类问题反复发生。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为契机,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持续抓实抓细城管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不断巩固整改成效、提升治理能力,为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贡献城管力量。
(一)持续压实生态环保工作责任。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严格落实中省市区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压实岗位责任,将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深度融入城市管理各方面、全过程,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常态化巩固督察整改成效。对已完成的督察整改问题,建立长效巡查机制,常态化开展“回头看”,加密重点点位、重点时段巡查频次,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针对群众信访投诉高频问题,建立专项台账,源头治理、精准施策,切实解决好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急难愁盼”问题。
(三)深化重点领域执法监管。持续聚焦大气污染防治、建筑垃圾治理等核心领域,保持高压执法态势,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餐饮油烟违规排放、渣土运输违规、建筑垃圾乱堆乱倒等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推动城管领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四)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持续加强执法人员专业培训,提升生态环保领域执法规范化、专业化水平;积极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不断完善执法装备和技术手段。深入落实“721”工作法,坚持文明执法、温情服务,持续开展生态环保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共同营造天蓝、地绿、水清的人居环境。
特此报告
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汉滨分局
2026年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