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名称 |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 ||
| 索引号 | QHBJ/2026-0015 | 公开目录: | 环境保护领域 |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6年04月23日 |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6-04-23 10:01 |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4月23日-2026年5月6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915-3201757
传真:0915-3214796
邮箱:870135959@qq.com
邮编:725000
通讯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中路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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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
文号 |
发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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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关于安康垚森德广商贸有限公司安康市恒口示范区付家营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汉环分函〔2026〕40号关于安康垚森德广商贸有限公司安康市恒口示范区付家营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
汉环分函〔2026〕40号 |
2026年4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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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关于安康市杨寨重晶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安康市杨寨重晶石矿补充勘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汉环分函〔2026〕41号关于安康市杨寨重晶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安康市杨寨重晶石矿补充勘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
汉环分函〔2026〕41号 |
2026年4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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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关于陕西黔秦安澜医药管理有限公司安澜康复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汉环分函〔2026〕42号关于陕西黔秦安澜医药管理有限公司安澜康复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
汉环分函〔2026〕42号 |
2026年4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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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关于安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安康市中心城区供水扩能及供水管网提升建设项目一期(重大变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汉环分函〔2026〕43号关于安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安康市中心城区供水扩能及供水管网提升建设项目一期(重大变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
汉环分函〔2026〕43号 |
2026年4月2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