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关于2026年6月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文件名称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关于2026年6月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索引号 QHBJ/2026-0022 公开目录: 环境保护领域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6年06月05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6-06-05 08:23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

关于2026年6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4日-2026年6月10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915-3201757

传真:0915-3214796

邮箱:870135959@qq.com

邮编:725000

通讯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中路64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备注

1

恒口示范区窑沟村建筑垃圾处置与资源化利用项目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窑沟村六组

陕西海扬鑫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陕西稳重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陕西省安康市恒口示范区窑沟村六组,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8°47′6.419″,北纬 32°45′33.985″。拟建地西侧为养鸡场,北侧、南侧和东侧均为农用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仓库、维修车间、办公用房、生活区、

堆场、停车场及道路硬化等,并配套建设相关辅助设施。项目占地面积4444.81平方米,主体工程为新建一座生产车间,内设给料机、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筛分机、洗砂机、高压辊磨机、振动筛等生产设备和辅助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建成后年生产水洗砂6万吨、石子10万吨。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1万元,占总投资的6.89%。项目建设属于国家发改委第7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允许类,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链接)会后修改-恒口示范区窑沟村建筑垃圾处置与资源化利用项目(2).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