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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滩镇磨河桥东至张滩小学路口道路提升改造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文件名称 张滩镇磨河桥东至张滩小学路口道路提升改造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索引号 /2026-0000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6年06月11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6-06-11 16: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滩镇磨河桥东至张滩小学路口道路提升改造项目由汉滨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汉发改区域[2026]1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汉滨区张滩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张滩镇后堰村。

2.2工程规模:路线全长1.009公里,路基路面拓宽至6米,铺筑5cmAC-16中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6463.83平方米(厚45cm含20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和20cm级配碎石底基层)及旧路挖除;透水砖铺装人行道长1023米;铺设HDPE双壁波纹管DN300-DN500雨水管道1219米,铺设HDPE双壁波纹管DN300-DN500污水管道1127米,配套检查井及雨水口;铺设通信6孔HDPE通信管1102米,配套人孔井、手孔井等;完善平交口5处。

2.3项目投资总额:5210000,(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4184671.14元)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张滩镇磨河桥东至张滩小学路口道路提升改造项目;标段编号:E6109003546jm9s8qqiz001;标段类型: 施工。

2.6招标范围:标段1:张滩镇磨河桥东至张滩小学路口道路提升改造项目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如有)、最高限价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承诺书需本人签名并加盖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申请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其他

3.4.1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基本信息及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执业基本信息必须在“陕西建设网(http://js.shaanxi.gov.cn/)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上可查询;外省企业基本信息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外省入陕建筑业企业登记信息中可查询,外省企业及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资格、信用等信息须在其注册地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可查询(外省企业自行提供查询截图加盖公章和查询方法);

3.4.2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3申请人不得在项目所在地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3.4.4申请人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审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60611日09时00分至20260617日09时00分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62614时00分,地点为: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康市)《https://ggzyjy.ankang.gov.cn/》。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汉滨区人民政府网》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8.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潜在申请人可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变更网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审查时,所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填报的人员信息一致。

8.2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相关信息)应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因信息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资审不通过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8.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4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工程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

9.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安康市汉滨区招投标服务中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汉滨区张滩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佳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张滩镇张滩村10组

 

地址:

安康市汉滨区南环东路木竹桥村安置点1栋401室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人:

刘工

电话:

15829453399

电话:

0915-3255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