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四十二项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我市已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二项问题整改。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向省住建厅报送了验收销号申请,省住建厅开展了验收,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黑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治理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提出,到2020年年底设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比重达到50%以上,但截至督察进驻时,牡丹江市、大庆市、双鸭山市、鹤岗市、黑河市和大兴安岭地区尚未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厂。
二、整改目标:完成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设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比重达到65%左右。
三、整改措施:黑河市通过筹措建设资金或引进社会资本,建设完成垃圾处理厂1座。2023年8月底前,完成项目立项、环评等前期准备工作。启动项目建设,督促企业倒排工期,2025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黑河市已于2024年10月12日启动建设黑河市爱辉区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08-231100-04-01-392534),总投资1.67亿元,建设地点为黑河市沈发餐厨废弃物利用有限公司北侧,项目占地面积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0.9875万平方米,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200吨。截止2025年12月末,该项目主厂房(含钢结构)、综合车间、生产业务楼、油库房、综合水泵房、消防水池、初期雨水池、机修仓库车库楼、综合车间、35KV变电所等主要建筑全部建设完成;脱酸塔、除尘器、飞灰固化系统、活性炭系统、焚烧炉、余热锅炉系统、冷却塔、钢烟囱等主要工艺设备全部安装完成,完成项目建设。
五、验收审核情况:该问题已经省住建厅验收通过,并于2026年6月7日经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审核。
六、公示时间:2026年7月22日至2026年8月4日(共10个工作日)
七、受理部门: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八、受理电话:0451—87110121
九、受理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海星街3号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黑河市委 黑河市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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