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扶贫开发局
2016年度决算信息公开
按照岚皋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16年部门决算的通知》(岚财字[2017]69号)要求,现将扶贫局2016年度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中省市扶贫开发和农业综合开发方针政策,制定全县配套政策措施和管理细则。
(二)开展调查研究,编制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镇村扶贫开发和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三)负责全县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和陕南移民搬迁资金筹集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四)负责全县扶贫开发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评估论证、申报审批和组织实施工作。
(五)负责全县产业和科技扶贫的组织实施工作。
(六)负责全县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及基层干部的培训;负责全县贫困地区农民适用技术和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
(七)组织协调社会各界的扶贫工作。
(八)负责全县扶贫开发和农业综合开发建设情况的数据统计与监测工作。
(九)负责全县避灾扶贫搬迁政策的制定、宣传与解释工作;搬迁对象及安置项目审批备案;
(十)群众建房与安置点“小配套”建设进度、质量监管及验收工作;
(十一)移民搬迁资金项目管理;
(十二)相关项目资金的申报与争取;
(十三)数据统计、信息与档案管理;
(十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我局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下设避灾搬迁安置办公室1个(正科级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资金财务股、扶贫开发股、农业综合开发股。2016年年初单位编制17名,因避灾搬迁安置办公室隶属关系中途发生变化,2016年末单位实有编制为9名,实有在岗人员9人,退休人员9人,聘用制司机1人。经费财政全额预算。
三、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3583782.76元,比上年增长31%,增长的原因是脱贫攻坚工作量加大,相应增加了专项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05682元,为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和结余278100.76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比上年下降42%,下降的原因是加快了支出进度,减少了节余。
3、支出总计3034582.88 元,比上年增长34%,增长的原因是为完成全县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增加了工作量,相应增加了支出量。其中:基本支出2459722.88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项目支出574860元,主要是为完成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按照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487251.93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06548.9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5922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74860元。
4、年末结转和结余549199.88元,比上年增长15%、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05682元,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34582.88元,既包括使用当年从县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459722.88元,包括:人员经费1553173.93元,日常公用经费906548.95元。行政运行2459722.88元,是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
(三)“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持续加强对“三公”经费的控制和管理,公务接待、会议审批等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全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6450元,其中: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公务接待费16450元,与上年同比减少79050.48元,降低83%,下降原因是:单位公车交公车办,公务接待方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接待量相应比上年下降,不存在大额度招待费用、接待中无高档烟酒、无购买茶叶等土特产礼品等问题。主要用于省市相关部门来岚考察、调研、采访、检查、验收等公务活动接待。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6年会议费支出0元,比上年减少1962元,降低100%,下降原因是:减少了相关业务会议。
(四)、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账面价值986657元。
(六)部门决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部门能够严格按照县财政局关于预决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公务开支坚持公开透明、统筹兼顾、勤俭节约的原则,将各项支出控制在最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较好的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总计906548.95元,用于维持机关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全年预算内资金政府采购支出81860元,主要是办公设备购置,采购手续齐备。
(九)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