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科技服务中心:
根据《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农计财〔2024〕15号),现将2024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第三次土壤普查项目计划17.95万元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加快建设进度。要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切实做好土壤表层和剖面采样、化验、分析等外业、内业有关工作,完成耕园表层样品50个、林草表层样品40个、水稳性团聚体样品16个;耕园剖面样品32个、林草剖面样品36个。务必于2024年12月前完成项目建设内容。
二要规范资金使用。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土壤普查工作各环节中所需物资,采样、检测、质控、成果等必要费用。要严格执行公示公告、政府采购等农业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三要强化绩效管理。要认真落实绩效目标,规范实施,务必于2025年1月10日前将项目建设总结和绩效评价报告报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
附件:2024年第三次土壤普查项目绩效目标表
岚皋县农业农村局 岚皋县财政局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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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第三次土壤普查项目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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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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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项目)名称 |
2024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第三次土壤普查项目 |
实施单位 |
岚皋县农业科技服务中心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程涛150297092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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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主管 部门 |
岚皋县农业农村局 岚皋县财政局 |
实施期限 |
202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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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金额 (万元) |
实施期资金总额 |
17.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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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补助资金 |
17.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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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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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 |
完成土壤表层和剖面采样、化验、分析等外业、内业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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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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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 指标 |
数量指标 |
耕园表层样品 |
50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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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草表层样品 |
40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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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稳性团聚体样品 |
16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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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园剖面样品 |
32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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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草剖面样品 |
36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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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验收合格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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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完成时限 |
实施期一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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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项目补助 |
17.9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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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 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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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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