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发布时间:2025-07-29 08:39来源:岚皋县统计局

岚皋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岚皋县统计局

岚皋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28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要求,我进行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县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国务院和省市统一部署,在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县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单位清查、普查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23年4月1日,岚皋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岚政发〔2023〕4号),并成立岚皋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负责全县经济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和综合协调工作。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镇村分级负责、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组建7个县级工作专班、12个镇级普查办公室、136个村级普查工作组,全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措施到位,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有力的组织保障。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责,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强化信息共享,提供多方保障,共同推动普查顺利实施。

二、全面摸清家底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2024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县300余名普查人员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对我县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以及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逐一完成普查登记,根据普查对象的不同类别,相应采集其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与消费、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数字经济活动、投入产出情况等有关数据。通过此次普查,全面调查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了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了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了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新时代岚皋高质量发展提供真实可靠的统计信息支撑。

三、科学规范实施

按照“坚持质量标准、坚持统分结合、坚持手段创新、坚持协作共享、坚持依法普查”的基本原则,严格执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科学、规范组织实施普查各阶段工作。在方法运用上,采用先单位清查后普查登记方式,通过对我县境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清查,确保普查对象类型界定准确、普查单位不重不漏。在单位清查基础上,对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调查,对个体经营户进行抽样调查,对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同步开展投入产出调查。有关部门对本行业领域的普查对象进行调查。在技术手段上,采用全国统一、集成高效、安全可靠的普查数据采集处理平台,使用手持移动终端小程序采集普查数据,支持普查对象网络自主填报,推进投入产出调查电子统计台账应用,提高普查人员管理与培训信息化水平。

通过这次普查,整合优化了统计调查项目,改进了统计制度方法,加强了重点领域统计监测,进一步夯实了统计基础,深化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向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统计工作目标迈出坚实步伐。

四、确保数据质量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按照国务院经普办印发的《普查全面质量管理办法》,县政府将五经普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目标和政府督办事项,强化对普查各阶段主要工作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适时开展普查工作和数据质量核查、抽查和统计执法检查,压紧压实普查数据质量责任。县镇普查机构认真执行普查方案,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岗位责任制和问题追溯机制,选优配强普查队伍,多措并举开展培训指导,组织普查人员严格按照普查流程、质量标准进行数据采集与审核,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加强对普查数据的质量监测分析,坚持边普查、边审核、边检查,组织专业人员对每一张表、每一笔数据进行审核验收。为检验全县普查工作成效和普查数据质量,普查登记结束后,在上级普查机构的现场监督下,县普查办采用随机抽样方法,组织对全县3个镇、3个样本普查小区、86个单位和57户个体经营户进行了普查登记规范性和主要指标质量核查。事后质量抽查结果表明,普查数据主要指标填报差错率均在3‰以内,普查数据质量符合控制标准。

总体来看,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超前谋划、保障到位、统筹部署、强力推进。县统计局、县经普办严格依法执行普查方案,组织实施科学规范有序,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885个,与2018年末(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相比,增长30.8%,从业人员18587人,增长1.8%;个体经营户5375个,从业人员1126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