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修订版)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9-25 14:37来源:岚皋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修订版)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修订背景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修订版)的通知》(安政办函〔2025〕71号)要求,按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机制,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岚皋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进行修订,形成《岚皋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修订版)》,经县政府同意并公布。

二、修订情况

(一)新增3项。包含“港澳居民定居证明签发”“台湾居民定居证明签发”“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由县公安局主管并实施。

(二)删除7项。包含“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计量标准器具核准”“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坝顶兼做公路审批”“因建设需要必须拆迁、改建、封闭环境卫生设施的审批”。

(三)名称调整1项。“食品经营许可”名称调整为“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外)”

(四)实施单位调整3项。将“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由“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镇人民政府”调整为“县教育体育局”实施、“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省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调整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公共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等设施审批”由“镇人民政府”调整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城规划区内);镇人民政府”实施。

三、其他调整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修订等情况,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内容作出调整。

因机构改革,部分县级主管部门和实施机关名称发生变化,以新的名称为准。


原文链接:https://www.langao.gov.cn/Content-28572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