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1国道岚皋花里至八仙公路改扩建工程(岚皋段)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审批结果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临时用地信息填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285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128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以下临时用地已经安康市自然资源局审批,现对结果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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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址 |
申请单位 |
主要用途 |
批准单位 |
批准文号 |
核准面积(公顷) |
使用期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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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541国道岚皋花里至八仙公路改扩建工程(岚皋段)建设项目 |
岚皋县南宫山镇桂花村、红日村、花里村、龙安村; 孟石岭镇柏杨林村、草坪村、九台村、田坝村、武学村 |
安康市公路局 |
施工便道;土石围堰;制梁场;拌合站;堆料区;设备停放区 |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
安自然资临发〔2026〕2号 |
5.2996 |
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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