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1国道岚皋花里至八仙公路改扩建工程(岚皋段)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审批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6-02-26 09:56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541国道岚皋花里至八仙公路改扩建工程(岚皋段)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审批结果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临时用地信息填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285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128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以下临时用地已经安康市自然资源局审批,现对结果进行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申请单位

主要用途

批准单位

批准文号

核准面积(公顷)  

使用期限

备注

1

541国道岚皋花里至八仙公路改扩建工程(岚皋段)建设项目

岚皋县南宫山镇桂花村、红日村、花里村、龙安村;

孟石岭镇柏杨林村、草坪村、九台村、田坝村、武学村

安康市公路局

施工便道;土石围堰;制梁场;拌合站;堆料区;设备停放区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安自然资临发〔20262

5.2996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