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批结果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于2026年3月17日依法批准四季镇竹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用地申请:同意将四季镇竹园村425.0平方米农用地、41.0平方米未利用地转为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岚皋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四季镇集中供水项目,现将审批结果公示如下:
一、批准文号:岚政地字〔2026〕1号
二、宗地地点:四季镇竹园村
三、宗地面积:466平方米
四、宗地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宗地四至界线以宗地图、表为准。

岚皋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3月17日